刘程民

更新时间:2024-08-06 08:26

刘程民,男,蒙古族,1968年12月出生,内蒙古喀喇沁旗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内蒙古林学院毕业,本科学历。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8 内蒙古林学院森工系木材机械加工与综合利用专业学习

1990.08-1995.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建环保局办公室干事

1995.05-1996.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委办公室秘书

1996.08-2001.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1.06-2004.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民政局局长

2004.02-2008.07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科技副区长

2008.07-2011.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1.02-2013.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2013.02-2013.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市城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2013.12-2014.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4.10-2015.0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5.01-2015.1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5.11-2018.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委书记(其间:2017.11-2018.01 中央党校第13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习)

2018.03-2020.05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

2020.0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23年6月辞去)。

2023.06-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厅长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

分管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内蒙古今日社会杂志社)。

所获荣誉

2022年9月,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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