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8 16:12
1987.07——1991.03,哈尔滨日报副刊编辑部编辑。
1991.03——1995.04,哈尔滨日报财贸编辑部记者、编辑(其间:1988.07—1991.07东北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5.04——1995.10,哈尔滨日报财经新闻编辑室副主编(副处级)。
1995.10——1997.02,哈尔滨日报财经编辑室主编(正处级)。
1997.02——1998.02,哈尔滨日报《新晚报》要闻编辑室主编。
1998.02——1999.03,哈尔滨日报《新晚报》总编助理。
1999.03——2000.10,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新晚报》副总编。
2000.10——2001.01,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家报》总编兼华夏商务版主编。
2001.01——2002.08,哈尔滨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共哈尔滨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哈尔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2002.08——2002.10,副厅级干部(公选)。
2002.10——2005.07,黑龙江省司法厅助理巡视员(其间:2001.03—2004.01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0.07—2004.07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学习;2002.03—2004.10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2005.07——2011.0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期间: 2009.03开始在吉林大学攻读社会学博士)。
2011.01—2011.09 中共鹤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09—2011.11 中共鹤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
2011.11—2015.9, 中共鹤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15年5月—2015年12月,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党组书记。
2015年12月,任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2023年01月,任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5年5月拟任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党组书记,提名为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社长。
2018年1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刘红岩任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1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通过,刘红岩当选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