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19:18
刘良文,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
1977年至1988年曾任职于浙江省交通系统,
1994年至2011年历任浙江国力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1998年起任厦门旭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2004年至2010年曾历任连云港黄海地质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0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陕西秦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2006年8月起担任连云港黄海机械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2015年11月起担任连云港黄海勘探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6年1月,任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紧急发布通告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长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风波尚未平息,2018年7月19日,公司子公司长春长生又因“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遭到吉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
长生生物的主要股东中,有两位原有机械、房地产行业背景的股东——虞臣潘和刘良文。
2018年12月,证监会公布长生生物违法详情,对刘良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