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16:38
刘苹,女,1963年10月出生,江苏高淳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医科大学医学系毕业,大学学历,医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任安徽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
1981.09——1986.07,安徽医科大学医学系学生;
1986.07——1993.05,安徽医科大学医学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93.05——1996.05,安徽医科大学医学系正科级辅导员、分团委书记,讲师;
1996.05——2000.06,安徽医科大学团委副书记,副教授(其间:1998.09—2000.07在安徽医科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06——2002.01,安徽医科大学团委书记;
2002.01——2004.04,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4.04——2006.09,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09——2008.04,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04——2011.07,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1.07——2014.11,安徽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4.11——2018.01,安徽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2018.01——2018.02,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
2018.02,安徽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8.11,安徽省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主席。
2023.01,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11,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安徽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2023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选举刘苹为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刘苹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