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9 13:30
刘诗权,男,汉族,重庆城口人,1966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09—1986.08,四川省统计学校综合统计专业中专学习
1986.08—1991.09,四川省城口县统计局工作
1991.09—1993.06,四川省城口县委办公室工作
1993.06—1993.11,四川省城口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3.11—1996.08,四川省城口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1993.06—1996.06西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6.08—1997.06,四川省城口县葛城镇党委书记
1997.06—2001.03,重庆市城口县葛城镇党委书记
2001.03—2007.02,重庆市城口县副县长(其间:2003.08—2003.12挂职任浙江温州瑞安市市长助理)
2007.02—2009.07,重庆市城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9.07—2012.02,重庆市巫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2.02—2014.06,重庆市巫山县委副书记
2014.06—2014.07,重庆市铜梁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4.07—2016.10,重庆市铜梁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6.10—2018.01,重庆市南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18.01—, 重庆市南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现任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1月10日终止)。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5日将督察发现的8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重庆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其中,2012年重庆市龙璋纸业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白泥渣场出现渗漏,渗漏液未经处理直排小安溪河;市轻纺集团对其下属企业履行环保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铜梁区人民政府及区环保局履行环保监督管理责任不力,监管失察。责令市轻纺集团、铜梁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给予南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诗权(时任铜梁区委常委、副区长通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