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1 17:38
刘辉,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北京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年-2017年,先后担任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副处级干部,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办公室信访处处长,四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第三纪检室主任(正处长级)。
2017年-2018年,任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兼第三纪检室主任。
2018年-2024年,先后担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副局级纪检监察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监察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副局长级)、二级高级监察官。
2024年10月,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