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7 16:04
刘锦兰,男,汉族,1950年2月生,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
1970年参加工作;
1987年任兴化市戴南热电厂厂长、支部书记;
1992任兴化兴达钢帘线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4任江苏兴达钢帘线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8年至2003年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锦兰注重加强对主产品的技术攻关,促进产品的延伸开发,先后主持研制开发出26种新结构钢帘线,在己鉴定的19种结构中,有11种填补了国内空白、4种填补了国际空白、4种属国内首创,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2000万元。他领导下的兴达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钢帘线生产基地,产品市场覆盖率达100%,市场占有率近45%,产量、质量、效益均居全国同行业之首。不仅掌握了传统结构帘线的关键技术,更重要的是拥有了新产品的核心技术。同时,组织申报、实施了“超细、高强、特殊结构钢帘线”、“国家级重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国家产业化推进项目”等工程以及部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使钢帘线生产形成较大的规模的同时,一些规格己成为国内市场的龙头产品。
兴达成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产学研试点单位、江苏省明星企业、省“成长型”企业和泰州市重点骨干企业。2000年以后,兴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连续三年实现翻番,至2004年企业产值、利税和职工人均收入分别比建厂初期增长了75倍、170倍和22倍。
刘锦兰先后被《江苏工人报》(2004.11.29)、《江苏经济报》(2004.11.29)、《中国化工报》(2005.04.04)分别以“刘锦兰:打造钢帘线王国”、“刘锦兰:守得云开见日出”和“挺起民族轮胎工业脊梁”为题作了宣传报道。
先后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同时获得江苏省级科技进步四等奖一项、扬州市科技进步奖一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并被推选为“江苏省人大代表”。
2021年6月22日,被中共江苏省委授予“江苏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