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隆亨

更新时间:2024-09-30 23:22

刘隆亨,男,汉族,1936年8月生,湖南祁阳县人。

人物经历

1958年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1959年—1960年 进修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班;

1958年—1987年 在北京大学哲学系、政策研究室、法律系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

现为北京联合大学资深教授。

社会兼职

现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财税法方向博士生导师指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法学杂志》顾问等社会职务。

学术成就

首次提出和奠定了我国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学的基本结构。

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系统地提出了经济法的特征、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提出了经济法的基本精神是“干预与协调”的统一。

面对庞杂的部门经济法,率先提出了市场经济主体法与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与经济监督法、资源分配法的三大组成部分的理论和实务。

对经济司法最早指出经济司法是人民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等观点。

先后参加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海南经济特区、 西部开发区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起草负责工作;主持了9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研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8项。

出版图书

代表性著作

经济法简论》(1981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概论》(1984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简明教程》(1998年中央党校出版社)、《现代经济法辞典》(1992年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税法概论》(198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国际税法》(1985年时事出版社)、《以法治税简论》(198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银行法概论》(199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法》(1995年改革出版社)、《我国民主与法制的目标和道路》(199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等。

另发表有学术见解和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论文、调查报告、对策性研究40多篇。《北京市依法治市的实践与发展调研报告》是50周年国庆献礼的精品工程项目,是中国第一份报告。

所获荣誉

北京市委和市政府首批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全国第二批终身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

1999年荣获“北京市劳动模范”称号

2004被评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2021年9月26日,荣获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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