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8 14:24
嘉靖初年,谒选,得宝庆府通判。五年后,任钧州知州。七年后,改任潮州府同知。所至洁己爱人,扶植风教。六年后,入为工部员外郎,疏陈安攘十事,明世宗赞许并采纳。
嘉靖二十一年(1542)秋,明世宗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国康民雷殿于太液池西。所司迎合帝意,务求宏侈,工程峻急。刘魁欲谏,度必得重祸,先命家人买好棺材以待。于是上书明世宗说:“顷泰享殿、大高玄殿诸工尚未告竣。内帑所积几何?岁入几何?一役之费动至亿万。土木衣文绣,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拟于宫禁。国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复为此不经无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后世。”明世宗震怒,杖于廷,锢之诏狱。百户戴经药之,得不死。此时,御史杨爵先已逮系,既而给事中周怡继至,三人屡次濒死,讲诵不辍。入狱四年后,得以释放,不久复追逮之。刘魁未到家,缇骑已先至,系其弟刘元以行。刘魁在路上闻之,有人劝他潜归,被他拒绝,于是赋诗以寄家人,有“孤臣此日劳明主,万里何心保此生”之句,马上折返狱中,复与杨爵、周怡关押狱中。此时,明世宗恩威难测,狱吏惧罪,窘迫之愈甚,至不许家人通饮食。而三人处之如前,无几微尤怨。又三年,与杨爵、周怡同时释放,寻卒。
隆庆初,赠恤如制。
弟: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