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6 20:17
刘鹤孔(1914年11月—2009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江西省永新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并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团技术书记、青年干事、连政治指导员,一军团第三师七团总支书记,红九军团政治部干事、科长,团政治处主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红三十军二六七团政治委员,红军西路军总队干部队政治委员。
1934年,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赴上海开展地下秘密电台情报工作。
1938年3月至1939年,在苏联学习,回国后从事地下情报工作。
1944年3月15日深夜,日军包围了刘鹤孔的住宅,刘鹤孔迅速地把藏匿的密码本销毁,但日本宪兵在刘鹤孔夫妇卧室的阁楼上发现了电台。刘鹤孔和妻子齐克君同时被捕。8月,日军以“军律违反罪”判处刘鹤孔有期徒刑5年,送上海提篮桥监狱羁押。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才被组织营救出狱。
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军区情报处科长、华东野战军七纵队二十师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第三野战军八兵团后勤部副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担任华东军政大学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华东军区空军干部部部长、空五军副政治委员。
1964年,转入地方工作,先后担任第一机械工业部政治部主任、机械研究院党委书记、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中纪委驻机械工业部纪检组组长等职。
1982年,当选为第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09年4月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妻子:齐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