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1 04:55
则(拼音:zé)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古字形从刀从鼎,会用刀刻画鼎纹之义。刀刻“鼎”文具有稳定性,故用以作为准则。则的基本义是规范、准则。由准则引申为规章,再由规章条文的分项引申作量词。“则”用为动词表示以……为准则、为标准。用作连词,表示时间上的相承或因果联系,也表转折,又在两个相同的词之间表让步。“则”作副词,用于表示肯定的判断。“则”用在序数词后,表示列举原因或理由。
“则”是会意字。在图1的金文中,左为“鼎”右为“刀”,表示用“刀”在“鼎”上刻画。部分金文左为两个“鼎”(图2),孙常叙对此字形解释是:“西周金文‘则’字从两鼎一刀,化一般为具体,以鼎代器。上一鼎是所比照的器样,下一鼎是比照器样傲制出来的模型母胎,从刀,表示对它照样进行整形雕饰。把古‘则’字字形结构所反映的词义特点和《说文》所记‘等画物’的‘则’字古义统起来,可以使我们在商周青铜器铸造工艺程序上又看到一道工序。”“《说文》所的‘等画物’就是比照样子刻画器物——照样子作东西。”成批地制作器物,必须首先设立标准,然后按照同一标准生产,长短、宽窄、大小就会相等,形状也相同,而且,在上古人们多将刑书、律法铸于大鼎,作为人们行动的准则,所以“则”有标准、准则的含义。
图3为春秋金文,图5是战国简牍文字,图6是战国金文,均沿袭西周金文。小篆(图7)将金文的“鼎”讹变为“贝”,隶书(图8、9)、楷书由小篆体演变而来。
由法则、准则的意思,“则”又能泛指普遍遵守的规定,如:原则,规则。准则、法则是学习的标准,“则”字引申为榜样、模范。成语“以身作则”也正是这个意思。“则”从法典规章又引申为遵守、效法,用作动词,如《论语·泰伯》:“惟天为大,惟尧则之。”两句话大意是:只有上天才是伟大的,而只有尧才能效法上天。凡法典规章,其内容都不止一项,须分别款,一一开列,所以法典规章的一条一款一项,就称为一则。这样“则”又引申为量词,现代汉语多用于计量篇幅短小的文章,如两则新闻,三则寓言等。
此外,“则”还是一个文言虚词,主要用作连词,多表示条件或因果关系,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就”“那么”,如成语“不平则鸣”,“水至清则无鱼”。“则”作为虚词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也经常使用。
(表格信息来源:《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卷四】【刀部】子德切(zé)
等画物也。从刀从贝。贝,古之物货也。
𠟻,古文则。
𠞋,亦古文则。
𠟭,籀文则,从鼎。
“等画物也”注:等画物者,定其差等而各为介画也,今俗云“科则”是也。介画之,故从刀。引伸之为法则,假借之为语词。
“从刀贝。贝,古之物货也”注:说从贝之意。物货有贵贱之差,故从刀介画之。子德切,一部。
“𠟻,古文则”注:重贝者,定其等差之意。
“𠟭,籀文则,从鼎”注:鼎部曰:“籀文以鼎为贝”,故员作𪔅,㜏作𡤀,霣作䨶,则作𠟭。
子德切,入德精 ‖则声职部(zé)
则法则。子德切。三。
【子集下】【刀部】 则;部外笔画:7
古文:𠟻、𠟭、𠞋、𠟔
《唐韵》《正韵》子德切。《集韵》《韵会》即德切。竝音侧。《说文》:则等画物也。从刀贝。贝,古之物货也。徐曰:则,节也。取用有节,刀所以裁制之也。
又《玉篇》:法也。《尔雅·释诂》:则,常也。疏:谓常礼法也。《周礼·天官·冢宰》:以八则治都鄙。郑注:则,法也。
又《增韵》:凡制度品式皆曰则。《书·说命》:明哲实作则。
又天理不差曰则。《易·乾卦》:乃见天则。《诗·大雅》:顺帝之则。
又法其可法者曰则。《书·无逸》: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注:戒成王效法文王也。《诗·小雅》:君子是则是效。
又《周礼》五命赐则注:地未成国之名。
又夷则,七月律名。《前汉·律历志》:则,法也。言阳气法度,而使隂气夷当伤之物。
又《韵会》:助辞,又然后之辞。《论语》:行有馀力,则以学文。
考证:“《周礼》五命赐注:‘则,地未成国之名。’”谨照原文注改则。则改注。
“贝”宽“刂”窄,顶部“贝”低,底部“刂”低。“贝”,㇕(横折)的竖段写在竖中线左侧。“刂”,两笔的中点在横中线。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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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