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氏改名

更新时间:2023-05-31 16:03

创氏改名(朝鲜语:창씨개명),在现代韩国亦称为日本式姓名强要(朝鲜语:일본식 성명 강요),是朝鲜日据时期朝鲜总督府昭和十四年(公元1939年)颁布的一项将朝鲜名字改为日本名字的法令。

事件经过

时任朝鲜总督南次郎于1939年11月10日颁布制令十九号,修改《朝鲜民事令》,要求朝鲜人废除自己的“姓名制”,而改为日本式的“氏名制”。根据朝鲜总督府的新规定,日本统治下的朝鲜人有创造自己的氏(即创氏)的义务,而根据制令二十号的规定,朝鲜人可以任意改为日本式名字,并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该法令的颁布推翻了之前朝鲜总督府颁布的禁止朝鲜人使用日本名字的法令。

根据朝鲜总督府的法律规定,包括“设定创氏”(个人选择性创造氏)和“法定创氏”两种。在1940年2月11日至8月10日间的半年里,由朝鲜人自己创造氏并登记(设定创氏);超过这段时间的,由官方强制改为其家族族长的氏(法定创氏)。创氏之后,朝鲜人的姓名就同日本人一样,同时拥有了姓、氏和名。一个家庭里所有成员拥有自己的氏。妻子嫁给丈夫之后,由父亲的氏改为丈夫的氏,而其姓则保持不变。

为强迫朝鲜人改名换姓,日本出动朝鲜全部警力要挟家家户户挂上日文名牌,甚至用刀枪威胁。若不改用日本姓名的,一律不准找工作或不录用,扣上“不逞鲜人”的帽子,派警察、宪兵和特务跟踪盯梢,先把他们拉到“征工”“报国队”,禁止其子女入学、升学。对坚持不改日本姓名的,不准向其销售火车票,并不准运输机关处理写有朝鲜名字的货物。地方警察为提高“创氏改名”的“成绩”,不问本人意见就擅自改掉了他人的姓名。

事件结果

日本投降后,驻扎南朝鲜的美国陆军司令部军政厅颁布《朝鲜姓名恢复令》,同意朝鲜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改回本名。

社会评价

朝中社:历史上虽有许多关于帝国主义者在殖民地国家所犯下的人权蹂躏罪行,但强迫被占国家人民连自己的姓名也改用他国姓名,是未曾有过的。的确,日寇对朝鲜民族强制实行的“创氏改名”,是史无前例而万分恶毒的人权蹂躏犯罪、民族扼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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