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事

更新时间:2023-05-10 16:31

判事,读音是pàn shì。意思是谓审理、裁决狱讼。 唐 代官吏考绩,有“四善二十七最”名目,其六为判事之最。

解释

谓审理、裁决狱讼。 唐 代官吏考绩,有“四善二十七最”名目,其六为判事之最。

出处

《新唐书·百官志一》:“決斷不滯,與奪合理,爲判事之最。”

唐 白居易 《得景为县官判事案成後自觉有失请举牒追改刺史不许欲科罪景云令式有文》:“先迷後覺,判事雖不三思;苟有必知,牒舉明無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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