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5 13:59
刷单炒信,网络产业概念。在电商平台上,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也正因如此,一些不良卖家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这种行为叫做刷单炒信。
2020年12月19日,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发布《电子商务营商环境建设与网络黑灰产治理报告》指出,“刷单炒信”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2021年11月16日,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执法,重点整治直播带货中的“刷单炒信”等突出问题,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查处和有力惩戒。
2021年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其中包括: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