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08:55
券商直投业务是证监会一直在研究的热点话题,在国内有多个试点。
证券公司有自己的研发机构,并且有资本市场运作经验,是最应该做直投业务的机构。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直投业务市场巨大,而且利润丰厚。如果国内券商不能做直投业务,则利润会被外资拿走了。所以国家肯定会让券商做直投,会让一部分有条件的券商先尝试。因为国内的证券行业条件很成熟。
国际直投市场上除黑石、凯雷、KKR等声名显赫的私募股权基金(PE)纵横驰骋外,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国际投行的直投业务也是盈利丰厚。不但收益远高于传统的证券承销赚取的利润,并且有利于深层次地挖掘客户价值,进而带动融资业务和并购业务。同时,由于投资和融资周期往往交替出现,直投业务和承销业务有周期性互补的作用,从而增强投行的抗风险能力。
国内一些券商在从事投行业务中,经常发现具有投资增长潜力的非上市公司。但苦于不允许用自有资金投资,便找来关联机构投资,或干脆以个人名义组建管理公司投资这些极有潜力的公司。
券商开展直投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选择,一种是在券商内部成立相关机构,以专项理财计划的形式募集资金;另一种是由证券公司成立单独投资公司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在直投业务模式上,国外券商大都采取设立独立子公司的形式,以便于有效隔离风险,取信投资人。而投行内部成立相关机构、运作事业部模式也有成功的例子,如高盛商人银行部负责直接投资于世界范围内的企业,资金来源为高盛自有资本、高盛员工的资本以及外部筹资。而在我国券商设立子公司用于开展直投业务也有成功的先例,如从中金公司分离出来的鼎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自2002年8月独立后,联手摩根士丹利、英联、高盛等境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了包括蒙牛、李宁、南孚、永乐家电、分众传媒、双汇等公司,成为本土直投公司中的佼佼者。
券商的管理比以前更加规范,有效的“防火墙”等机制的存在,都使券商面临的环境与此前不同,券商直投风险大都已可控。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有券商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实业投资领域,最典型事例是南方证券曾一度掌握海南省某县的大半地皮。但后来由于券商投资形成的不良资产数额太大,被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并对证券公司投资方向作出了严格限定。2000年前后大鹏证券等部分券商曾成立创投公司,但创业板在当时未能成立,令这些券商投资血本无归,损失惨重。以至于2001年证监会再次下令证券公司严禁进行风险投资。中国过去死掉的券商,相当部分是因为长期投资拿不回来死掉的。
此前券商因直投造成巨额亏损,主要是因为投资出现问题后为遮掩亏损,通过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方式填补窟窿,以至于亏损越来越大。第三方存管等机制可以形成有效的防火墙,控制大多数风险。
此外,券商直接投资主要面向投资上市前融资项目,投资企业成熟度高,风险相对较低。券商试点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机会成本小,预期收益高,并且与以前实业投资不同,如今的券商直投基本是股权投资,不再是当初的“持有式、长周期”的运作模式。而且中小企业上市速度的加快,使投资回收周期的预计掌控度更高。
简单点就是高风险,高回报,属于高风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