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5 16:10
《剪灯余话》是明代官员李昌祺著明代文言短篇小说集,成书于明代永乐十七年(1419)。
该书仿瞿佑《剪灯新话》,取元末明初事实,以爱情故事为主,杂以幽冥灵异人物。卷一《长安夜行录》、卷二《鸾鸾传》、卷三《琼奴传》等,直写封建社会政治黑暗与礼教残酷的罪恶,并肯定青年男女追求婚姻爱情自由的民主精神。卷一《何思明游酆都录》、卷四《泰山御史传》以阴间地府各种丑恶现象,抨击现实官场,劝人弃恶从善。卷二《田洙遇薛涛联句记》、卷四《江庙泥神记》则写人与鬼神恋爱的故事。
《剪灯余话》的创作经历了近七年时间。据《明史·李昌祺传》记载,李昌祺于永乐十七年(1419)因过失罚役房山,序言既自叙书成于“役房山”时,则知《剪灯余话》成于永乐十七年(1419)。最早的一篇是《贾云华还魂记》,作于永乐十年(1412),是年李昌祺“役长干寺”。随后的七年,又陆续创作二十篇,总成二十一篇,编为五卷(第五卷仅收《贾云华还魂记》),以抄本流传。
鬻饼师:卷一《长安夜行录》中的人物。本为唐开元时的书生,为避祸乱,隐身长安卖饼为业。因妻子貌美,被宁王李宪看中,夺入府中。这篇作品中,他的鬼魂出场,作为历史的见证人,追怀往事,澄清事实,辩证诬记不实之辞,并揭露唐代统治集团奢侈糜烂生活的一些侧面。
赵鸾鸾:卷二《鸾鸾传》中的女主人公。才貌双全,许婚近邻才子柳颖,因柳家败落父母将她改嫁富室之子。丈夫不久天亡,在媒婆撮合之下,又嫁刚刚丧偶的柳颖,婚后诗词吟咏,夫妇相得。后经战乱,她被乱军掳去,誓死不受辱;又为周千户所得,留府中干杂役,被柳颖用重金赎出。夫妻到徂徕山麓躬耕隐居,同甘共苦,相敬如宾。后来,柳颖不幸被乱军所杀,她殉节而死。这个形象比较复杂,她既有古代妇女的传统美德,更是一个封建淑女的形象。在婚姻问题上听凭父母的安排。婚后又恪守妇道,是个端庄和平的贤妇。
徐苕郎:卷三《琼奴传》中的男主人公。原为显贵的后代,家道中落而清贫,因才思敏捷被同里富家淑女琼奴的父母相中,订立婚约,两相爱慕。后被奸佞小人诬陷充军辽阳,女家则去岭南,彼此天各方,断绝了书信往来。后因军务去岭南,巧遇琼奴,二人草草完婚,继而被豪强昊指挥迫害致死。这是个聪明而善良,忠于爱情而又入世不深的青年。他与琼奴的爱情婚姻悲剧的根源不在父母包办,而是社会邪恶势力从中作梗、横加迫害造成的。
胡媚娘:卷三《胡媚娘传》中的主人公。她是狐狸幻化的女子,姿容艳美。路遇新郑驿卒黄兴,随至其家。继被卖给进士萧裕做妾,协夫理家不辞劳苦,聪明柔顺和易可亲,俨然是一位贤妇人。后来,萧裕忽然卧病,经重阳宫道士点破,方知受了狐惑。于是作法除妖,媚娘被雷劈死,现出了狐狸原形。这个形象前后是割裂的,显得很不协调。
对现实的不满
李昌祺在小说中也流露了一些个人的不满,但《剪灯余话》主要的精神向度是借助于历史的亡灵来影射和批判官场的种种腐败现象和恶劣风气,寄托自己匡正世风的理想。如《长安夜行录》让唐代长安卖饼师夫妇的鬼魂揭露唐代宗室诸王霸人妻女和“穷极奢侈,灭弃礼法”的种种行径,借唐讽明,批判明初那些无法无天的皇子皇孙。《秋夕访琵琶亭记》写吴地青年沈韶在浔阳江头寻访白居易作《琵琶行》的旧址,与元末汉王陈友谅宫人郑娥婉的幽魂相遇,两人议论元末群雄竞起、兴衰相继的政局,总结陈友谅杀戮功臣、不善用人、放纵将领纵情声色而导致王业消歇的教训,其中融注了作者对于现实政治的思考和感受。在《何思明游酆都录》中,书生何思明在黄巾使者的引导下参观了冥司各狱,看到在“惩戒赃滥之门”内关押着的“皆人间清要之官”,他们生前“招权纳赂,欺世盗名,或阳为廉洁,而阴受苞苴,或于乡里恃其官势而吩咐公事”,故而在阴间要遭受种种酷刑。作者借助于阴谴冥报的故事,揭露了假道学的虚伪面目,寄托了对明初吏治腐败的不满,同时也表达了整饬世风、改良吏治的愿望。
表现爱情
爱情故事在《剪灯余话》中具有审美价值和艺术魅力,这些作品多以元末明初易代之际的社会动荡为背景,或写人间世俗之婚恋,或写人与神、鬼之间的情爱纠葛,大都情节曲折,跌宕起伏,流溢着浓郁的悲剧情调。男女主人公往往情之所钟,无怨无悔,生死不渝,爱得坚定、执著甚至疯狂。但他们的爱情又多遭到破坏而归于幻灭,诸如礼教伦理、门第等级、陋习陈规的束缚,强盗、恶霸、官痞等邪恶势力的劫掠与阻挠,有时甚至是不忍分离、如胶似漆的过度眷恋,都不免使有情人难成眷属,爱恋的男女双方只落得粉蝶情缘和以死相殉、以死抗争的结果。作者赞赏了人们对爱情的执著追求,反映了在残酷现实面前人们的无奈,显示了反封建的倾向和作者的激进意识。与人世间苦难的爱恋相比,人神、人鬼恋情作品中的主人公要幸福得多,他们实现了人世间男女主人公苦苦寻求、希翼的幸福憧憬,享受了男女主人公旖旎、美丽和温馨的爱情生活,他们的故事实际上是对人间苦难爱恋的映衬。
在《剪灯余话》中有很多带有荒诞怪奇色彩的作品,如《何思明游酆都录》中对地狱的描写,极尽夸张想象之能事。作者让不信佛老的何思明惹怒了阴司,于是被抓到了地狱,为了折服何思明而让其阅地狱,使他看到了地狱的种种酷刑:在“不义之狱”看到了世上兄弟不恭之人被烧红的铁条刺入双眼;在“不睦之狱”看到了不守妇道的妇人舌头上钩一巨石;在“剔镂之狱”看到了凡在人间虐害良善之人身体被刀镂如蓑衣;在“秽捆之狱”看到了谤毁君子之小人被扔到滚沸之粪池;又在“惩戒赃滥”之门内看到了人间那些招权纳赂、欺世盗名之辈或者被割肉,或者被油煎熬。作者并未去过地狱,但是对地狱的描写却绘声绘色,如在眼前,让人心惊胆颤。作者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尽情的描绘那些痛苦的惩罚:刺入双眼烧红的铁条,钩在舌头上一的巨石,被刀镂如蓑衣的身体……这些刑法越是残酷,被惩罚的人越是痛苦,读者的内心似乎越是痛快,这是对恶的惩罚,这是对善的安慰,这是想象带给读者的快感。
《剪灯余话》中的一些故事被采入戏曲和拟话本中。如《田洙遇薛涛联句》采入《初刻》十七卷;《鸾鸾传》为南戏所采;《芙蓉屏记》《秋千会记》采入《初刻拍案惊奇》第九、二十七卷,又分别被改成戏曲;《贾云华还魂记》为周清原改成活本,收入《西湖二集》,还被改成戏曲。《剪灯余话》中的人鬼恋爱、狐妇的描写,也开了《聊斋志异》的先河。
《剪灯余话》最早刊本是宣德八年(1433)盱江张光启刊本。今见早期本有明刊《剪灯新话》与《剪灯余话》的合刻本,藏天理大学附属天理图书馆。卷一题“新刊剪灯余话”,卷末题“新刊剪灯余话还魂记卷之终”,书前仅存残缺的张光启序。上海图书馆藏有明建阳刊本。据日本刊本及乾隆坊刻本,书前原有永乐十八年(1420)曾荣、王英、罗汝敬序,宣德年间刘敬、张光启序,及永乐年间作者自序,与通行各本相校。
李昌祺(1376——1451),名祯,以字行,另有侨庵、运甓居士等别号,江西庐陵(今吉安)人。其父李伯葵,有诗名。昌祺二十岁文誉蔚起。永乐二年(1402)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因预修《永乐大典》擢礼部郎中,迁广西左布政使。永乐十七年(1419)因过失被撤职,罚役房山。一年后,赦免回京。仁宗洪熙元年(1425)重新起用为河南左布政使,正统四年(1439)告病致仕,家居二十余年,“屏迹不入公府。故庐裁敝风雨,伏腊不充。”于景泰二年(1451)病逝,终年七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