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塞

更新时间:2024-06-18 17:49

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穿插其他等候车辆的行为。也就是“加塞”。

现象

开车路上,总有人想“搞特权”,原本大家都在好好排队通行,偏偏要强行“加塞”!这种行为不仅让人恼火,还十分危险。

行车中随意变更车道或在临近路口强行加塞等候车辆,不仅严重扰乱行车秩序、降低通行效率、加剧交通拥堵,而且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事故,是交通参与者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之一。

常见情形

危害

易导致交通事故

车辆在正常行驶的过程,突然遇到有人加塞,被加塞的人必然要紧急刹车减速,就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加剧道路交通拥堵

随意变线加塞、强行变道加塞行为带来交通通行秩序的混乱,大大削弱了路口以及道路瓶颈位的通行能力,从而加重道路拥堵的产生,影响和损害了其他守法通行的交通参与者权益。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相关处罚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一次记3分

相关规定修订

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上调了“加塞”的违法行为的记分,“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由原先的记2分上调为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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