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22:59
提供劳务或以提供劳务为主收取的费用。又称劳务收费。它不是单纯出售实物,而是以一定的场所、设备、工具和劳动提供某种服务的收费,是最终价格的一种。
在中国,服务价格按是否提供实物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出售自己加工制做的饮食品价格;另一类是只提供某种服务的非商品收费。
饮食品价格是零售价格的一种,由原材料成本、生产经营管理费、经营利润和税金构成。依据档次高低和消费范围不同,饮食品的定价形式有所区别。属于大众化的饮食品,通常规定统一的质量规格,实行地方统一价格的形式;属于高档次和特殊风味的饮食品,实行原材料成本加一定毛利的办法定价,其毛利率由地方有关部门根据饮食业的不同类型分别确定。
非商品收费包括的范围很广,形式多样,通常分为三类:①营业性服务收费。即具有商品属性的服务报酬,如提供住宅、水、电、煤气、交通、邮电、电影、戏剧、旅店、宾馆、招待所、照相、理发、浴池、洗染、租赁、修理修配、服装加工等的服务收费。②事业性服务收费。事业单位收取的各种服务报酬,如学杂费、幼儿收托、医疗卫生、防疫检疫、计量器具检定、监测、勘测设计、殡葬火化、水利工程等的服务收费。③行政性收费。各级政府直属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如各种执照、车辆监理、市场管理、城市管理、公路养护、排污清洁等的收费。
非商品收费标准应按照各业不同特点,区别技艺高低、设备状况、服务质量和社会声誉等条件分等论价。营业性服务收费标准,是以成本费用为主要依据,使经营单位在正常经营条件下保持合理盈利为原则;事业性服务收费标准,是以合理开支、以收抵支为原则;行政性收费,是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