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

更新时间:2024-09-16 20:54

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定义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区分支出性质并入工资或职工福利费中,按相应规定扣除。

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没有限额限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均可据实扣除。

企业应正确划分职工福利费支出与劳动保护费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而对劳动保护支出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抵扣。

劳保范围

头部防护:塑料安全帽,V形安全帽,竹编安全帽,矿工安全帽。

面部防护:头戴式电焊面罩、防酸有机面罩类面罩、防高温面罩。

眼睛防护:防尘眼镜,防酸眼镜,防飞溅眼镜防紫外线眼镜

呼吸道防护: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尘口罩,氧(空)气呼吸器

听力防护防噪音耳塞,护耳罩,噪音阻抗器。

手部防护: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耐油手套,医用手套,皮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棉纱手套,防静电手套耐高温手套防割手套

脚部防护:工矿靴绝缘靴耐酸碱靴,安全皮鞋,防砸皮鞋,耐油鞋

身躯防护:耐酸围裙,防尘围裙,工作服,雨衣,太阳伴伞。

高空安全防护:高空悬挂安全带电工安全带安全绳、踩板、密目网等。

税前列支

劳动保护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标准: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劳动保护费为合理标准,无具体金额。

税前扣除

判断劳动保护费是否能够税前扣除的关键:

(1)劳动保护费是物品而不是现金;

(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从数量上看,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超过工作需要的量而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应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中开支,而不是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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