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06:31
民国七年(1918年9月),属勃利县。
民国二十年(1931年),勃利县城称勃利街。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为勃利城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改勃利街。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改为城关区。
1951年,改名第一区。
1955年12月,改为勃利镇。
1958年9月,镇改公社。
1964年8月,析荣胜等6生产大队置镇郊公社。
1981年,改勃利镇。
2001年,镇郊乡并入。
2011年末,勃利镇辖镇安、太平、新起、顺天、吉祥、蔬菜、城西、元明、新华、镇南、东岗、大五、和平、全胜、星华、荣兴、九龙17个村民委员会。
2019年10月,勃利镇下辖17个行政村、3个林场生活区。
勃利镇位于勃利县南部,东与小五站镇毗邻,南与林口县亚河乡交界,西与大四站镇相连,北与杏树乡接壤。2018年,勃利镇区域面积194平方千米。
勃利镇两面环山,一面丘陵,一面平原,碾子河从镇内由南向北流过。
勃利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冷暖气温变化急剧,回暖快,3月末至4月初开始解冻,终霜在5月12—23日。天气干燥少雨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光照充足,天气多晴好,平原区和丘陵区初霜一般出现在9月26日前后,10月末大地开始冻结;平原和丘陵无霜期137天左右,半山区119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450毫米—550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450小时。
勃利镇地处半山区,区域性地区小气候变化显著,霜冻、干旱、洪涝时有发生,冰雹平均5年一遇,伴有虫害,一般受灾面积占全镇面积的30%。
2011年末,勃利镇辖区总人口3.1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万人;总人口中,男性15267人,占47.9%;女性16633人,占52.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94万人,占92.2%;有朝鲜、回等少数民族,共0.25万人,占7.8%。
2017年,勃利镇常住人口有29742人。
2018年,勃利镇户籍人口有32006人。
2017年,勃利镇企业个数共31个,企业从业人数450人,其中工业企业3个。
2018年,勃利镇工业企业个数共3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
勃利镇耕地面积20.1万亩;粮食作物以大豆、玉米、水稻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葡萄、万寿菊;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水果主要品种有西瓜、苹果、梨、李子、葡萄等;渔业以养殖草鱼、鲤鱼、鲫鱼为主。
2011年,勃利镇农业总产值2.5亿元;粮食总产量50.9万吨;蔬菜种植面积2.7万亩,产量7.1万吨;烤烟产量1800吨;生猪饲养量3.8万头,年末存栏1.4万头;羊饲养量1.8万只,年末存栏1.3万只;牛饲养量0.7万头,年末存栏0.3万头;家禽饲养量55万羽,上市家禽33万羽;林地面积6.1万亩,林木覆盖率35%;水果种植面积1400亩;水产品总产量200吨,渔业总产值280万元;大型农业机械19台(辆)。
2011年,勃利镇财政总收入895万元、比上年增长3.9%。
勃利镇已形成由公路运输构成的交通运输网络;2011年,境内有依兰至七台河高速公路、308省道、七台河至勃利一级公路,还有勃利至林口等多条县级公路。
2011年末,勃利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7个;图书室17个,藏书5万余册。
2011年末,勃利镇有学校3所,在校生50人,专任教师57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0万元。
2011年末,勃利镇有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所27个,专业卫生人员43人。
2011年,勃利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17户,人数239人,支出205.5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69人,支出25.4万元;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7005人。
2011年末,勃利镇有邮局1个;电信企业1家;移动电话用户2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