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4 17:28
勋表(Ribbon)又称略章、勋略等,是军人、警察用来代表勋章、奖章等奖励的一种证章,为统一规格的长方形板条。其式样通常与所代表的勋章、奖章的绶带一致,通过条纹、色彩(有时候还包括一些饰件)区别不同的奖励。勋表的图案样式由国家规定,并严格按照一定的要求佩戴。不同图案有其特定的含义。从中可读出一位军人的服役年限、级别、个人履历等重要信息。
苏联的第一种勋章是1924年8月31日设立的红旗勋章,之后又陆续设立了劳动红旗勋章、列宁勋章、“工农红军建军20周年”奖章等多种勋章、奖章以及“苏联英雄”、“社会主义劳动英雄”荣誉称号等奖励,涉及军队、劳动、文化等诸多领域。卫国战争爆发前夕,苏联已经初步形成极具特色的国家勋赏制度。
1943年6月1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命令,对苏联勋章、奖章的绶带式样、佩戴方式等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规定开始使用勋表。这也标志着苏联国家勋赏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部分苏联勋章(如列宁勋章、红旗勋章、苏沃洛夫勋章等)可多次获得,同时也获得多枚同种勋表。作为苏联最高荣誉的苏联英雄金星奖章”、社会主义劳动英雄
1980年3月28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命令对苏联勋章、奖章等的佩戴做出了新的规定。部分调整了苏联勋章、奖章的等级顺序,助表的佩戴顺序也相应有所变化。同时勋表的规格改为24×12mm,“胜利”勋章的勋表为46×12mm。
截至1991年底苏联解体,苏联国家总共设立了21种(有的分有二至三个级别,合计38种)勋章和57种(有的分有二至三个级别或种类,合计63种)奖章。如上文
每一种苏联勋章、奖章都有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早期为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国防部、内务部和国家安全委员会联合颁布的),规定了勋章、奖章的授予范围、式样、待遇和顺序等,苏联军队的条令中也对勋章、奖章及勋表的佩戴做出了规定,国家设立有专门的机构管理勋章、奖章的发放、绶带更换及勋表排列等事宜,以确保个人勋章、奖章及勋表佩戴准确、美观。
勋表一般仅通过比较简单的条纹、色彩图案来区别,没有勋章、奖章那样精美、繁复、象征明确的造型和图案。但仔细研读之下,却往往是小中见大,颇具匠心,苏联勋表也是如此。
苏联的勋表很多都使用有象征革命的红色,体现了无产阶级国家的特点。同时也大量采用其它对比鲜明的色彩如蓝、绿、黄等,便于识别。此外,根据色彩学原理,部分勋表采用了低彩度的灰、粉、黄绿等颜色,可使斑驳的色彩得以和谐统一。
有的勋表的图案是由勋章、奖章的色彩抽象而成的,如列宁勋章勋表的红色和金色,红旗勋章勋表的红色和白色,红星勋章
日本国旗用色的红和白。
卫国战争期间大部分保卫战役奖章的勋表则统一采用了黄绿色的底色。
光荣勋章乔治带沙皇俄国最高军功勋章--圣乔治勋章的绶带式样。部分俄国奖章
值得一提的是伟大卫国战争期间设立的胜利勋章的勋表,是由几种重要勋章的勋表图案组合而成,勋表中央的红色代表列宁勋章,两侧依次排开的绿色、蓝色、红色、浅蓝色及黑黄条纹分别代表了战争期间设立的苏沃洛夫勋章、库图佐夫勋章、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波格丹·赫梅利尼茨基勋章和光荣勋章。需要指出的是,胜利勋章在苏联勋章等级顺序中要低于苏联的最高勋章——苏联英雄勋章、列宁勋章以及十月革命勋章,但是其勋表的佩戴位置却为最高。从胜利勋章独特的勋表图案、尺寸以及顺序上,足见这种最高军功章在苏联勋赏中的特殊地位。
以勋章、奖章及勋表等为主的勋赏制度,在苏联时代的杜会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通过小小的勋表,既可以领会苏联国家勋赏的丰富内涵,更能从独特的角度了解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历史。
光绪年间,中外交往日益频繁,清政府为了适应外交活动的需要,由总理衙门设计了宝星勋章,勋章外形呈星状,图案仿照清朝国旗,以龙为标志,也叫“双龙宝星”勋章。但只颁发给外国人和清政府外务部官员、驻外使领官员,没有形成系统的勋章制度。宣统元年,训练禁卫军大臣载涛等奏称“窃见各国贵族显官,莫不有荣身之具”,“独无本国勋章,外人时窃异之”,呼吁尽快建立勋章制。经过外务部、陆军部、海军部、会议政务处等部门商讨制定,于宣统三年2月拟定了《勋章章程》,制有大宝章、黄龙章、赤龙章、青龙章、黑龙章等,并颁发勋章执照。
勋章章程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英国等西方国家的勋章制度,对于略章的称呼,制定章程的官员结合汉语文字的意涵,使用“表”字代称,即“勋表”。《勋章章程》专门列有“勋表”一项,规定“凡得有勋章者,按照章程于便服襟上扣带勋表”;“勋表颜色如授制,各依等级而殊其式样”。在特殊纪念日和重大礼仪场合才佩戴全部勋章,而日常活动和一般场合只佩戴勋表,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勋章章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勋奖制度和国际接轨,其中对勋表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采纳了国际惯例,是中国勋表制度的起源。
勋表是英文ribbon的译名,当时负责制定勋章章程的官员为什么要把这种五颜六色的小格子命名为“勋表”呢?据陈舒颜在《国民革命军勋表制度初探》一文中的考证,汉语中“表”又通“幖”,意为“表帜,标识,标志”,所谓勋表就是代替勋章的标志,一种勋章对应一种标志,因此勋表制度是“一章一表”。因为“表”还有“表格”的意思,即带有内容项目的格子图式,许多人不了解勋表的起源而望文生义,以为“表”指的是表格状的勋表架,其实一个勋表就是一个“小格子”,一个勋表架是由许多个勋表组成的。
晚清时期的勋章制度虽然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执行时间短、勋奖覆盖面窄,且当时留下的影像资料极为珍稀,这些因素都成为进一步研究中国勋表制度起源的障碍。晚清官员佩戴勋章的照片已属凤毛麟角,至于佩戴勋表的照片,经过多方搜集仍未发现,可以说中国元老级勋表的“芳容”至今成谜,这不能不说是研究者的一个遗憾。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也推翻了依附于其上的不少旧制度,但作为西方现代军事制度的勋表制度却被保留了下来,并被民国时期历届政府沿用。北洋政府曾制定《颁给勋章条例》、《星云勋章条例》、《金狮勋章条例》等,并规定了相应的勋表制度。该时期勋表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发展,首先,勋章的种类多样,等差次第分明,对应的勋表样式也大为丰富;其次,勋表制作实现了规范化,对制作单位进行了专门规定,要求“各勋表由印铸局统一制作”,并要求受勋者“将旧领勋表赴局更换”为新制勋表,这又是中国勋表制度的一个进步。北洋政府时期的勋表制度虽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但“礼服佩勋章、常服佩勋表”的原则似乎没有被采纳,从历史照片来看,文武官员们无论身着礼服或常服,都喜欢佩戴勋章。关于北洋时期勋表的样式和佩戴效果,笔者亦未能搜集到相关影像资料,只能从“勋表样式依绶带样式”等规定中进行想象了。
国民党发动北伐战争,推翻北洋军阀的统治,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后,开始着手完善各项军事制度。1929年5月15日,国民政府颁布《陆海空军叙勋规则》,这是国民革命军勋章制度规范化的标志。该条例制有青天白日勋章和宝鼎章两种,前者表彰“攘御外侮有功者”;后者表彰“震慑内乱”有功者。两种勋章都制有相应勋表,“色别于绶色相同”。同年9月27日的《陆海空军勋章授与(予)佩带(戴)规则》规定“各种勋表均佩在左襟上,其次第准第八条至十一条规定行之”,青天白日勋表高于宝鼎勋表,中国勋表位于外国勋表之上,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对勋表佩戴的等级顺序作出规范。
国民政府为了进一步适应外交活动的需要和表彰、激励非军职人员,于1933年颁布了《文官勋章条例》。文官勋章同样各附勋表,色别与绶色同。虽然从法理上说,文职官员亦可佩戴勋表,但现实中勋表却总是和军装联系在一起。对于文职官员来说,身着礼服时可直接佩戴勋章,身着便服时若佩戴勋表又显得有些“混搭”,因此并没有见到文官佩戴勋表的情形。
国民革命军的军事证章包括勋章、奖章、纪念章,因此广义上的“勋表”包括勋表和章表,章表即一些重要奖章和纪念章的略章,如陆海空军奖章、干成奖章、光华奖章、北伐誓师十周年纪念章、西安蒙难纪念章等,而章表的大小次第较为混乱,缺乏规范。1935年以后,国民政府又颁布了《陆海空军勋赏条例》、《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及陆海空军奖励条例施行细则》等法规,对勋章、奖章、纪念章的次第关系进行了规范,确定了勋表高于章表,中国勋章高于外国勋章,奖章、纪念章之表按重要性酌情排列的原则。对整个军事证章系统中略章顺序的规范,是国民政府时期勋表制度的又一次完善。
中国人民解放军曾规定有勋表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完善。
目前除了1955年将帅及今天的少数场合,基本看不到解放军胸前的勋表,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中国人民解放军勋表制度不完善
佩戴场合、佩戴方式、佩戴顺序等都没有严格规定。没有将两枚以上略章连起来的官方措施,不同奖励的略章规格材料甚至不统一,如何正规佩戴呢?
2、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没有戴章的意识,不戴或者乱戴甚至带错。勋章所代表的军人荣誉感没有很好体现出来,无法让人自觉佩戴。
07式军服新增级别资历章,被称为军服改革最大的亮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级别资历章只有两个功能:1、作为军衔的补充,表示级别。解放军军官除了有军衔,还有级别,比如“正军级”“副营级”等等。2、表示服役年限。
表示职务级别:1、资历章按排排列,每排3枚。军委委员和军委副主席一共7排,正副大军区级6排,正副军级5排,正副师级4排,正副团级3排,正副营级2排,正副连级和排级1排。每名军官的最上一排正中间摆放“级别略章”,军委副主席和军委委员均缀1枚由五星和圆形橄榄枝构成的星徽,以下的级别,级别略章上面缀星星,正职缀2枚,副职缀1枚,其中军级以上是金色星,以下银色星。略章的底色也有区别:军委委员和军委副主席柠檬黄色,正副大军区级橘黄色,正副军级土黄色,正副师级红色,正副团级紫色,正副营级蓝色,正副连级和排级草绿色。看军官最上面一排的正中间的略章,可以知道他的级别。因为解放军的每个军衔对应好几个级别,比如少校可能是正营,也可能是副团。这是军衔的补充。
表示军龄:其余的所有的略章的功能都是用来表示军龄的。把所有的略章上的道道加起来就是这个军官的军龄。军龄略章一共6种,10道、5道、4道、3道、2道、1道,组合表示。
如果一个军官排不满,还有一种银灰底色“补充略章”,用来把排不满的排满,保持美观。
佩戴时,略章像滑块一样放进一个不锈钢滑道,3个略章为1排,每排滑道可以相互衔接。
打个比方:假如一个服役40年的大军区司令(上将),6排18枚,他应该在比较醒目的第一排佩戴两枚金星的橘黄色级别略章,剩下的17枚就是做数学题了,用那6种数字排满,排不齐还有补充略章补充空缺。这样,每过一年,军官就要换一个略章。
级别资历章架是按照一架多用的功能设计的,因解放军是初次使用,只显示级别和军龄,组合要素还较单一,待时机成熟后再作新的拓展。根据这一特点,我们研究了九条组合规则:
(2)级别略章应当排列在级别资历章架最上一排中间位置,军龄略章和装饰略章排列在其他位置。
(3)军龄略章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在级别资历章架上从左至右、从上到下依次循环排列。
(4)通常按照1至5年军龄略章的顺序循环排列,如果不足以排满级别资历章架,应当按照1至4年军龄略章循环排列,还不能完成排列,可按照1至3年军龄略章循环排列。
(5)连、排级可任选1至10年军龄略章排列,但第1枚必须是最小的1枚;营级以上军龄略章每次循环排列,应当从1年军龄略章开始。
(6)如果使用10年军龄略章,连、排级应当排列在右侧,营级以上应当排列在中间位置。
(7)营级以上军龄略章的最下一排最后一枚用于补齐的军龄略章,根据需要可以与倒数第二枚军龄略章重复,或者是1至5年的任何军龄略章。
(8)装饰略章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如果必须使用,通常排列在最下一排。使用1枚装饰略章时,必须作为最后1枚排列;使用2枚装饰略章时,必须放在军龄略章的两侧;如军龄较短、职务较高确需使用2枚以上装饰略章,必须从下至上排列。
(9)必须使用与级别相一致的级别资历章架,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资历章排数。如果连职军官服役年限超过15年,只能按照15年军龄略章佩带,不得使用其他级别资历章架。
2023年1月28日以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级别资历章不是勋表,并未实行勋表制,但制服上有外观类似勋表的级别资历章,造成了学界和社会大众的一些误解。不少论著和媒体照搬照用,以讹传讹,分不清级别资历章与勋表的区别,一些权威媒体和专家称“级别资历章是世界上大多数军队佩戴的勋表的组成部分”,勋表包括立功略章、级别略章、年度略章、服役略章”。
勋表是勋章的标志,广义上还包括获得奖章、纪念章的标志,它仅代表获得勋奖的情况,并不包含指示“职务级别、服役年度、服役历程”的功能,与解放军现行的级别资历章完全不同。
2023年1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人勋表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勋表突出练兵备战、体现岗位奉献、适应军人职业发展路径并兼顾军种特色等,共设立4类39个项目,集中反映官兵功勋荣誉表彰、服役经历、岗位职务层级、服役年限。
排数:勋表应当按照可佩戴略章数量确定排数,最多不超过7排。每个整排排列3枚略章,不足排满整排时,在第一排居中位置排列1枚略章或者2枚略章。
顺序:略章通常按照岗位职务层级类、功勋荣誉表彰类、服役经历类和服役年限类的顺序,面向托架由上至下、由左至右分类排列;同类略章按照先战时后平时的顺序排列;同一项目的略章按照高等级至低等级顺序排列。
优先规则:当可佩戴略章数量多于21枚时,应当优先佩戴岗位职务层级和服役年限类略章。具体可依托军委训练管理部开发的军人勋表排列系统确定勋表略章排序。
授予对象:军人勋表的授予对象包括现役军官、军士、义务兵和军队院校供给制学员,不授予文职人员、预备役人员以及退役人员。
佩戴时机:军人着礼服、常服、作业服时应当佩戴勋表,着其他军服以及便服时不佩戴勋表。军士、义务兵和学员佩戴勋表时,不佩戴国防服役章。佩戴勋表时,可以同时佩戴相应勋章、奖章、纪念章。
佩戴位置:勋表的缀钉位置要根据军服制式确定。勋表佩戴于左胸袋盖上方居中位置,底边与左胸袋盖上沿平齐;无上衣口袋的,勋表中心线位于左胸省线延长线上,下沿与右胸佩戴的姓名牌(无姓名牌时与胸标)底边水平线平齐。
佩戴勋表后,原有级别资历章不再佩戴,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收旧。同时,勋表佩戴情况将纳入军容风纪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