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文化局

更新时间:2022-01-13 18:36

包头市文化局是包头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和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

人员编制

现有公务员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书记1名,科级干部11名,科级非领导干部5名,科员1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艺术科、文化科、市场科、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计财科、监察室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办公室等9个科室。

管辖部门

全局现有市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群艺馆、文物处、艺术研究所、内蒙古话剧团、市歌舞剧团、漫瀚剧团、晋剧团、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电影公司、黄河剧场、红星剧场、恰特影院、新华书店等局属不同行政级别的企事业单位18个,干部职工总数120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05人,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60余人,中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620余人,少数民族干部职工120余人(蒙古族70人),党员380人。其中在职220人,党的各级组织30个(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

地理位置

地址: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包头市有关文化工作政策、法规、规章等,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文化事业各类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三)指导全市的艺术创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专业性文艺活动。

(四)审查、批准本市组建的各级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并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规划、指导艺术表演巡回演出工作。

(五)建设、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本市文物保护法规,宏观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打击盗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

(七)依法指导国有、集体、合资、个体等各类文化企业的经营活动。

(八)宏观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积极引导和培育电影市场。

(九)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作,制定艺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文化科研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制定文化交流计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一)对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及上级文化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介绍

王松涛,196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

傅民,1966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无党派。201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杨振兴,196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保留正县级领导职务)。

张立,196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纪检组组长、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

高茗,197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建军,1970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戈明,1966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喜义,196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刘志刚,196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9年1月任内蒙古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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