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8:50
清代,属扶沟县吕北地方。
新中国,成立前属扶沟县北区。
1949年10月成立后,属一区。
1956年1月,设包屯中心乡。
1958年8月,包屯中心乡改为包屯公社。
1961年8月,改为包屯区。
1965年5月,改为包屯公社。
1983年12月,由包屯公社改为包屯乡。
1990年4月,由包屯乡改为包屯镇。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下辖包屯、郝岗、孙岳集、北任庄、小岗、陈岗、董岗、斗仓、谭岗、前季历岗、后季历岗、洼刘、宋湾、谢庄、蒿庄、肖庄、韦庄、袁岗、高岗、盐场、雁仓、廉桥、廉岗、马村、郁岗、朱岗、董桥、李岗28个行政村,下设159个村民小组、56个自然村。
截至2020年6月,包屯镇下辖28个行政村:包屯村、廉岗村、廉桥村、马村、郁岗村、朱村岗村、董岗村、董桥村、李岗村、郝岗村、高岗村、孙岳集村、北任庄村、斗仓村、陈岗村、小岗村、谭岗村、前季历岗村、后季历岗村、北洼刘村、宋湾村、盐场村、蒿庄村、谢庄村、肖庄村、雁仓村、袁岗村、韦庄村,镇人民政府驻包屯村。
包屯镇地处扶沟县北部,东与吕潭乡接壤,南与大李庄乡相连,西与白潭镇、曹里乡毗邻,北与崔桥镇、江村镇相邻,距扶沟县城12.5千米,区域总面积83.84平方千米。
包屯镇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地表高度48至72米。
包屯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雨量为661毫米,年均蒸发量1800毫米,日照时间长,无霜期短。
包屯镇境内河道属淮河流域;四级河清水河流经该镇东南部,另有四级河丰收渠,五级河龙江渠、任李渠等。
包屯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连阴雨、冰雹、大风、虫害等。1974年7月23日下午,遭受暴风冰雹灾害,7900亩秋苗受灾。1992年6月1日至7月10日,40天降雨稀少,棉苗枯死率达22%,地下水源下降2.8米,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2011年,包屯镇有耕地8.5万亩,人均1.6亩。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总人口有5.0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143人,城镇化率6.2%;另有流动人口6053人。总人口中,男性26412人,占52.3%;女性24088人,占47.7%;以汉族为主,有少数民族回族362人,占0.7%。2011年,包屯镇人口出生率10‰,人口死亡率6‰,人口自然增长率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08人。
截至2017年末,包屯镇常住人口为36335人。
截至2018年末,包屯镇户籍人口为52058人。
2011年,包屯镇财政总收入317万元,比2010年增长11%,全年一般预算收入284万元,比2010年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5585元。
截至2018年末,包屯镇有工业企业27个,其中规模以上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3个。
包屯镇是国家粮食生产基地。2011年,包屯镇农业总产值4.5亿元。包屯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为主。2011年,包屯镇生产粮食39251吨,其中小麦33208吨,玉米4620吨,大豆1099吨。包屯镇经济作物有棉花、蔬菜、花生、瓜果等。2011年,包屯镇棉花种植面积3.5万亩,产量2645吨;蔬菜大棚种植面积1.9万亩,产量59400吨。包屯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包屯镇生猪饲养量3.6万头,牛饲养1620头,羊饲养量1500只,家禽饲养量5.8万羽。
2011年,包屯镇工业总产值为8.2亿元;有工业企业40家,其中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有商业网点489个,专业集贸市场3个。2011年,包屯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到3065万元。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有幼儿园16所,在园幼儿675人,专任教师22人;小学19所,在校生4369人,专任教师218人;初中2所,在校生2229人,专任教师216人;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1803人,专任教师181人;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有文化站1个,图书室38个。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有体育场地3个;28个行政村安装了体育器材。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有卫生院1所,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所28个;设病床40张;有执业医师43人,注册护士6人。2011年,包屯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5079人。
2011年,包屯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3户,人数94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44户,人数2249人;农村五保供养218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54人;有敬老院床位80张;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3802人,参保率98%。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有邮政网点28个,乡村通邮率100%;有固定电话用户2800户,移动电话用户12625户。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80%;污水处理率85%。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拥有变电站1座,用电负荷850千瓦。
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绿化覆盖率24.8%。
包屯镇有218省道过境,境内长7千米。截至2011年末,包屯镇有县乡公路3条,村公路13条。
包屯镇明代称陈马岗。清同治年间(1862年至1875年),官府银两在此被劫,为避免剿袭,村中包姓武举倡议改村名为包屯。
包屯镇境内有乔五烈士墓、甄权墓、甄立言墓、郝岗碑楼等古迹,其中甄权墓、甄立言墓、郝岗碑楼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