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7-26 16:55

中共北京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北京市台办”,是北京市委、市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的对台工作;检查督促市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的情况;研究对台工作中的政策问题,结合北京市对台工作实际,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对台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往来、投资等项工作;归口管理来京台胞的接待及涉台事务。

领导分工

主任:霍光峰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联络处、交流交往一处,联系北京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促进会。

副主任:刘先传

分管研究室、经济处、投诉协调处(涉台法律事务处)、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联系北京台资企业协会。

副主任:李劲松

分管秘书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综合处。

副主任:张 磊

管交流交往二处、宣传处(新闻处)、融媒体中心,联系北京海峡两岸书画家联谊会。

二级巡视员:马振生

分管宣传处(新闻处)、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融媒体中心。

联系北京海峡两岸书画家联谊会。

二级巡视员:赵孝清

分管研究室、交流交往二处。

一级巡视员:于凤英

协助霍光峰同志负责对台交流等工作。

二级巡视员:马振生

协助张磊同志负责对台文化宣传工作。

二级巡视员赵孝清:

协助刘先传同志负责研究工作。

内设机构

秘书处

研究室

宣传处(新闻处)

经济处

交流交往一处

联络处

交流交往二处

投诉协调处(涉台法律事务处)

综合处

机关党委(人事处)

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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