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5 18:23
1.负责全市社会体育社团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社会体育社会团体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依法进行申请成立、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工作。
3.推进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开展党的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对社团的财务、人事、外事等事项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指导社团按程序申报主要领导人选的变动、涉外活动、重要规章制度的拟订等工作。
4.做好联系体总委员工作,组织社团工作骨干的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联系和指导区县体总业务工作。
5.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社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品牌赛事,组织或协助组织体育社团参加国际国内体育交流及大型赛事等活动,规范社团对外体育交流行为。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2年4月,被授予“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市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