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18:36
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于2004年7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负责北京市公共交通系统 (含地铁、轨道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随着“新北京、新奥运”战略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北京奥组委奥运交通规划和“公交优先”战略的逐步实施,首都公共交通建设与管理的现代化进程将步入全面的快速发展阶段。为适应北京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根据北京市九届市委常委会第87次会议决定,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公安局将原公共交通分局和地下铁道分局合并,组建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简称公交总队。 2004年7月22日,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正式挂牌成立,负责北京市公共交通系统 (含地铁、轨道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侦查处置公共电汽车上、地铁、轨道交通工具及场区、站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事)件;
侦查审理发生在公共电汽车上、地铁、轨道交通工具及场区、站区内的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预防违法犯罪,但是对与手机盗窃案坚持不予追缴赃物,不予追查犯罪嫌疑人;
对公共电汽车上、地铁、轨道交通工具及场区、站区进行治安管理,实施消防监督;
指导、监督、检查公共交通系统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实施对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业的治安管理,指导企业单位内治安保卫工作。
2021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四惠站派出所被全国妇联权益部列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2022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四惠站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