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6 16:32
北京市劳动模范,是由北京市政府颁发的,表彰以高度主人翁精神投身改革和建设事业,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优秀劳动者而设立的荣誉称号,每次命名表彰可根据不同时期制定具体评选条件,该称号每5年评选一次。
评选推荐劳动模范的原则是: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建设第一线,群众公认及兼顾各行各业。
评选推荐劳动模范的程序是:
一、基层单位推荐。被推荐人选需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农村经村民委员会;街道经居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二、在本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区、县、局、总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对被推荐人选全面审议后向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推荐;
三、由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审定后,提出初审意见报筹委会审批;
四、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审批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
2020年12月22日公布,北京市劳动模范共66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