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5 09:22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为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工作。
(一)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认真实施土地基本国策、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
(二)负责编制、修订本区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编制、修订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籍管理,组织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地籍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管理,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耕地保护、集体土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和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措施。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依法负责国有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并依法负责有关费用征收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市国土局交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备案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有关费用征收、使用的管理。
(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十)承办市国土局和通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职能: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外事、接待联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纪检监察科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综合科
职能:负责本机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申请,核发各项行政许可证书;负责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编制、修订本区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
(四)地籍科
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地籍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管理工作,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五)耕保征地科
职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用途管制,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耕地保护、集体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一书四方案的组件上报工作;组织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和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措施;负责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管理。
(六)土地利用科(地质矿产科)
土地利用科职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管理、建设用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北京市土地出让计划、收购储备计划、土地一级开发计划中涉及本区的计划;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上市土地出让金的核定、收缴工作;负责本级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
地质矿产科职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有关费用征收、使用的管理;负责地质勘查活动、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网的管理。
(七)财务科
职能: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资源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工作。
(八)执法监察科
职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市国土局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登记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分局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1、承担辖区内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含抵押登记)、转移、变更登记、注销、换证鉴证登记手续。
3、负责调查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土地档案和资料,并提供有关服务。
5、负责土地权属登记的统计、汇总工作。
6、负责分局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征收、划拨、出让、地价评审等土地行政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1、负责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材料的审查,拟征地范围内地上物的调查、产权确认;
2、对被征收土地的村委会进行农业结构、年龄结构、土地总面积及分类进行调查,对转非、转劳、超转人员进行测算。
3、负责征收土地调查表、征收土地方案的填报及履行征地公示公告法定程序;
4、依照政策制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及合同存档、出让金收缴登记工作。
5、负责对竣工项目的地价款进行核实,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项目审核地价款交纳情况。
6、对于已办理完征地审批、用地单位已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项目,出具征地结案证明。
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土地整理储备分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通州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和分析,负责依法收回、收购、征用土地,进行土地储备、一级开发和拟出让地块的公开上市交易等事务性工作。
1、承办全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全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
3、负责拟定全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全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5、负责本区范围内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6、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建设规划和全区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土地储备库;
7、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依法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利用;
8、负责拟出让地块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方案的草拟和实施;
9、负责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1、宣传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
2、调查处理有关土地、矿产管理问题的投诉、举报,按规定时限上报调查结果。
3、组织开展、落实各项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对乡镇政府、单位、个人执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专项检查。
4、依法对土地、地质矿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使调查权、制止权和行政处罚权。
5、依法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同级或上级政府纪检、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6、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国土资源管理所
主要职责:
1、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方面的巡查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
2、承担国土资源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受理、调查核实国土资源方面的信访举报事项。
4、承担土地规划编制、地籍管理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
5、承担国土资源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一国土所辖区范围:漷县镇、永乐店镇、于家务乡
第二国土所辖区范围:潞城镇、西集镇
第三国土所辖区范围:宋庄镇、永顺镇、梨园镇
第四国土所辖区范围:台湖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
刘占恩
党组书记、局长。男,1954年12月出生,河北无极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政工师。曾任北京市第二房屋修建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主持全局党务、行政全面工作。
高聪全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男,1955年2月出生,北京通州人,中共党员,市委党校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通县牛堡屯供销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通县马驹桥供销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通县酿造厂党支部书记、厂长,通县胡各庄乡农工商联合公司副经理,通县(通州区)农产品产销服务总公司经理,通州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通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土地一级开发收购储备工作和土地综合整理工作。分管土地整理储备分中心。协助刘占恩同志抓好全局党务工作。
张士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男,1963年1月出生,北京通州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通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住宅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通州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住宅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通州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住宅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通州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通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规划编制、城乡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行政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综合科、地籍科、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康振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男,1973年1月出生,山西应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通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科科长、用地科科长,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耕保科科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土地征用、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地质矿产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科)、土地利用科、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联系新农村建设工作。
王满屯
党组成员、副局长。男,1972年10月出生,山西绛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领航处正营职参谋、副团职参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热处主任科员。负责执法监察和基层国土所管理工作。分管执法监察队、第一国土资源管理所、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第三国土资源管理所、第四国土资源管理所。
王玥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女,1972年11月出生,北京通州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综合科主任科员兼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主任、综合科科长。负责分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人事管理、财务工作和行政服务大厅的协调管理工作。分管财务科、政工科、纪检监察科。
刘江
副调研员。男,1965年4月出生,山西大同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解放军28集团军高炮旅一营教导员、北京预备役高炮师指挥营营长、通信科科长。协助高聪全同志抓好土地综合整理工作。完成党组分配的专项工作。
乔关键
副调研员。男,1965年4月出生,河南兰考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任北京预备役高炮师正营职干事、政治处主任、秘群科科长,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崇文分局副调研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副调研员。协助刘占恩同志、王玥同志抓好机关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党组分配的专项工作。
刘振元
副调研员。男,1955年11月出生,北京通州人,中共党员,市委党校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通县(通州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用地科科长,通州区国土房管局用地科科长、出让科科长,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土地利用科科长。协助康振宇同志抓好土地利用、土地供应的有关业务工作。完成党组分配的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