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7-31 13:46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前身为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设立依据

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本市实验动物工作,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管理的协调工作。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本市实验动物科学发展和管理提供咨询。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受市科委委托,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

2、协助市科委进行北京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工作;

3、负责北京地区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考核及岗位证书发放工作;

4、受市科委委托,负责北京地区实验动物质量监督员队伍、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实验动物研究项目和实验动物屏障设施管理培训基地等工作的管理;

5、市科委安排、受科技部委托,负责全国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国实验动物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协调工作和全国实验动物信息网北京镜像站的管理工作;

6、负责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及其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北京实验动物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

8、根据实验动物科学发展要求,向市科委和科技部提出实验动物工作建议,承担或参加市科委、科技部实验动物研究项目;

9、开展学术交流,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国际合作;

10、积极组织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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