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7 09:09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英文名称“Beijing Entertainment Law Society”,英文缩写“BELS”,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从事文化娱乐法律研究、实践、教学等相关领域的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10000MJ0120191A),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法学会、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现任会长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
易继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娱乐法评论》主编。
孟凡哲,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
刘承韪,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娱乐法评论》执行主编。
刘毅,北京理工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以姓名拼音首字母为序
贾弘毅,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副会长,快手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及联系公司秘书。
李丹林,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巍,阿里大文娱总裁助理、优酷事业群总法律顾问。
梁迎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梅夏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方金,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
邰方丽,抖音集团产品法务副总裁。
王钦仁,中国电影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编辑、编审。
武玉辉,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科院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谢兰芳,腾讯集团法务平台部总经理,法学博士。
张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田川,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专职工作人员。
以文化娱乐法律领域的法学研究、应用研究、咨询服务、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首都的学术和产业优势,服务于蓬勃发展中的文化娱乐行业和国家法治建设,为文化娱乐行业与法律行业搭建起合作沟通的桥梁。
以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文化等国家统计层面表述的产业领域为基础,涵盖电影、广播电视、音乐、演出、网络视听、游戏等文娱产业领域以及新闻出版、体育产业、旅游等文娱融合产业领域的法学研究、法律应用研究。
2016年9月10日,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原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召开成立大会正式设立。由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等众多著名法学教育高等院校、艺术类教育高等院校等共同发起、创办。
2022年5月20日上午,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新闻与传媒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会议通过线上形式召开。
本会由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等20余家著名艺术类院校、法学教育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单位发起、创办。本会“发起创办单位联席会议”,以及邀请权威专家学者组成的“顾问委员会”,为本会决策、管理持续提供强有力的智库支持和发展保障,为本会的健康、快速发展赋予强大的动力支撑。
本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单位会员(委派代表)、个人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会根据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章程》,以及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按年度缴纳会费,本会根据会员的不同权益层级给予相应的支持和会员服务。
秘书处是本会常设机构,开展日常管理和会员服务,并协调内设各分支机构和办事职能机构、外建合作平台或组织开展工作。目前,本会已设立影视、音乐、演出、游戏、出版等20余家涵盖文娱产业各产业、事务、部门法类别的法律专业委员会,以及文创行业、制片人行业、导演行业等若干行业工作委员会,集结了相关领域国内最为顶尖的专业人才,已具备开展前沿、精准的文娱法律学术研究和咨询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会员大会是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分别依照《章程》规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会长办公会议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根据授权行使部分职权。学会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聘请专家为学会工作提供指导、支持。
秘书处
编辑出版与媒体建设中心
学术研究与管理中心
评估评选评价中心
争议解决实证与调解中心
对外联络与社会工作中心
影视开发与制片法律专业委员会
影视宣发与播映法律专业委员会
影视后期制作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
影视涉外事务法律专业委员会
影视衍生与文旅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综艺节目法律专业委员会
直播与短视频法律专业委员会
音乐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
演出法律专业委员会
演艺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演艺与经纪法律专业委员会
出版与版权运营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新闻与传播法律专业委员会
游戏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
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
合规治理与风险防控法律专业委员会
文娱行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
品牌保护与知识产权授权法律专委会
市场竞争规制法律专业委员会
文娱产业金融与投融资法律专业委员会
版权法律研究会
艺术品投资与收藏法律研究会
编剧权益工作委员会
导演权益工作委委员会
经纪人权益工作委员会
演员权益工作委员会
音乐人权益工作委员会
影视技术从业者权益工作委员会
新闻与传媒法律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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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被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审核委员会确定为“北京市4A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