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6-29 12:21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

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承担区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北京市昌平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区应急委)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建设。

(六)负责督促检查上级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和及时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上报重要政务信息工作。

(八)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讲话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九)承担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昌平分中心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

(十三)负责中央、市属在昌单位、驻昌部队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办)设7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昌平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应急办)、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区政府督查室)。

(一)秘书科

负责办理区内各单位上报区政府的公文;负责承办市级及其以上单位下发文件的收发和呈送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的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公文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批示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负责处理、承办电报和机要文件工作;负责其他文件、资料、信件的收发工作;负责档案的归档、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

(二)值班室

承担区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向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群众来访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的电话和文字通知;撰写区政府大事记。

(三)信息科

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农委报送信息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辑区内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及各部门、各镇(街道)领导同志提供政务信息;负责区领导同志在信息刊物上批示的督促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信息刊物的网上接收工作。

(四)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牵头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举报;协调组织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获取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的申请;协调组织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负责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综合科

负责组织《区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各类讲话稿和工作汇报的起草工作;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研工作和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全区经济工作考核奖励及兑现等工作。

(六)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昌平分中心

负责统一受理并协调办理公众向区政府提出的各类咨询、诉求和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批评建议;负责本区非紧急救助事项的转办、交办、督办工作,并协调重大非紧急救助事项的处理;负责收集和整理非紧急救助事项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社情舆情的综合分析与报送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指导本区非紧急救助服务日常工作的开展及网络建设;负责本区非紧急救助服务网络单位的工作监督与考评;负责承办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交办的事项。

(七)行政科

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协调机关事务管理处做好区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办公和生活用品的保障与维护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组织、工会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区政府外办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区委和区政府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为区委、区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审核本区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区委或区政府的外事文件;协助处理本区重大涉外事务,并指导监督本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涉外工作;负责区政府的外事接待和对外交流工作,并指导监督本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外事接待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负责审核、申报本区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及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涉外宣传工作;负责对本区外事干部进行对外政策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本区招聘外籍专家、招收外籍学生、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及在昌外国人的相关管理工作;配合纪检监察、保密等部门检查外事纪律、保密制度和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区市民讲外语和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工作。

区应急办(设应急指挥组、预案管理组、综合信息组和技术通信组)为区应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挂北京市昌平区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应急指挥组(与值班室合署办公) 负责组织实施区应急委的决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区应急值班系统的建设和值守应急工作;协助区应急委领导同志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协调区各专项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区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和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预案管理组 负责组织修订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管理;负责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本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动员工作。

综合信息组 负责本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报、发布有关社会安全情况和预警信息,会同区委宣传部管理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工作;会同区财政局提出区级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储备资金的使用建议;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调查、总结和评估工作;负责联系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专家、顾问的工作。

技术通信组 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应急信息通信系统的建设,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等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检查与反馈工作;负责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在本区执行情况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对本区重要批示、指示及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督促检查与反馈工作;接受市政府督查室的业务指导;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针对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及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与反馈工作;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办理市、区人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征集、审核和督办工作;负责中央、市属在昌单位、驻昌部队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现任领导

白向军: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董月华: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 岳: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友鑫: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文达: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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