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更新时间:2023-10-01 12:50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挂北京市朝阳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区绿化委办公室)。区园林绿化局(区绿化委办公室)是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落实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组织本区相关工作的完成与监督。按照市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及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本区相关工作的实施。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负责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朝阳区生态安全。加快建立本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领导分工

局长:郝宝刚

副局长、局党委纪检委员:王文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礼先、李大鹏、胡峭寒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和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机要、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外事、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安全法制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承担本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突发林木有害生物事件和沙尘暴灾害方面的应急管理。协助畜牧兽医主管理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演练。承担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义务植树联络科

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首都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并协调落实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街乡的绿化工作,协调各街乡落实“门前三包”中的绿化工作。负责本局科技工作,绿化科研成果的普及推广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代征绿地收缴工作。承担区绿化办的日常工作。

规划发展科

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园林绿化的编制、修订、体验和评估工作。组织编制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参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域规划园林绿化部分的研究和编制。承担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和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论证和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求绿化意见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代征绿地配建项目指标的申报工作。负责承担本区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本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绿化管理科

组织本区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编制营林、防沙治沙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营林、防沙治沙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负责指导检查本区绿化养护管理、防沙治沙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及街乡管辖绿地养护工作。承担直属绿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职责。承担本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平原生态林资源管理。指导林业工作站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绿化隔离地区征占林地前置意见审核工作。

绿化建设科

负责本区绿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拟定本区绿化资金预算和绿化活动经费计划,组织实施居住区绿化建设,监督绿化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组织本区重点绿化建设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农村采伐迹地更新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拟定本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依法承担本局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制定相关办理流程、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区域内占用城市绿地和伐移城市树木事项。负责本区农村林地征占,农村林木限额采伐、移植的审批工作。负责林业植物检疫和木材运输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等相关审批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相关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公共绿地、公园竣工验收类审批工作。负责古树名木迁移、避让保护等相关审核工作。

公园管理科

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承担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参与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组织开展公园资源调查、评估等工作。承担公园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园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财务科

研究拟订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预、决算编制和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的核算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机关固定资产明细账的核算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及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稽察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代征绿地配建项目相关手续的申报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组宣科

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统战、双拥、人事、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编制外人员管理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及技术工人考工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保密、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森林公安处

负责本区森林公安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等方面的案件。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

基层单位

日坛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朝阳门外使馆区。

主要职责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休闲场所提供、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

团结湖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休闲场所提供,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

红领巾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休闲场所提供、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举办大型游园活动。

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休闲志地提供、公园绿地管理、区域内绿化建设、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教育宣传。

四得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供休闲场所,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宣传教育。

北小河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宣传教育。

大望京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管理;绿化施工与养护。

庆丰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休闲场所提供、公园绿地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教育宣传。

望和公园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南北两个公园内各项绿化工程建设、公共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修等工作,以及各类游园活动、安保等工作;为游人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和科普教育教育。

绿化一队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绿化一队隶属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1960年建队以来一直从事着园林绿化施工和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大量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设备设施完善,是集园林绿化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养护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单位。

绿化二队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规划。已通过北京兴源体系认证中心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及OM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外审。

园林绿化监督管理所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参与市、区规划部门对附属、公共绿地的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林地绿地、林木树木许可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辖区林地、绿地专项巡查检查,对侵占绿地、毁坏林地、林木及设施等违法案件,协同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行使处罚等工作。

大黄庄绿化队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各自区域内道路及园林绿地的设计、规划、管理、维护与提高;负责全区道路路树及绿地的更新、养护、美化和巡查,以及全区城市公共绿地、道路苗木的病虫害防治工作等;贯彻执行有关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的法规政策宣传等职能。

北花园绿化队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全民所有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各自区域内道路及园林绿地的设计、规划、管理、维护与提高;负责全区道路路树及绿地的更新、养护、美化和巡查,以及全区城市公共绿地、道路苗木的病虫害防治工作等;贯彻执行有关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的法规政策宣传等职能。

朝阳区林业工作站

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是林业工作站和果树工作站合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加强林业站管理,促进林业发展。林业站建设、林业站建设标准拟定、林业站工作人员培训。

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成立于2006年,隶属于区园林绿化局,是行政支持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有关科室做好移伐树木审批前后的相关服务工作、绿地控制线范围内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绿化补偿费的收缴工作、有关统计工作。

郊野公园管理中心

成立于2010年6月,隶属原朝阳区绿指办。2014年9月,区绿指办与区园林绿化局合并,区郊野公园管理中心作为下属事业单位,隶属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是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郊野公园行业标准,并制定本区郊野公园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本区郊野公园的景观保护、绿化养护等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郊野公园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1日,被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2020年度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2022年8月,被表彰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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