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13:25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机构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38号),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统计局(简称区统计局)。区统计局是负责本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汇编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警、预测,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拟订区域重大市情、区情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金融、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等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统计局和相关部门布置的区域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的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区域基本统计资料,向市统计局、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本区各单位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对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建机构的统计登记、变更登记。
(八)拟订全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九)负责本区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统计从业资格初审和相关证书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王彦明: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局队全面工作;负责局队党建工作。分管党群办公室(人事科)。
邹斌:局党组副书记、队长
协助局长负责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基本名录管理、统计分析调研、统计宣传、统计信息工作;联系专项行动数据组和统计学会。分管综合科(研究室)、宣传科。
杨金忠: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负责局队机关行政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计算机中心。
颉增义:党组成员、副队长
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统计法规建设和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执法工作;负责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分管法规科、执法队、专项调查科。
陈国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区商贸、社会总消费统计;负责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分管商贸科、老山所、鲁谷所。
孙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统计普查工作;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服务业统计、金融业统计、农业统计工作。分管普查中心(社区统计工作协调科)、服务业科、八角所、古城所、金顶街所、广宁所、五里坨所。
徐毅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建统计工作;负责工业能源统计工作;负责社会科技活动和中关村园区单位统计工作;负责实施妇女儿童统计监测工作。分管城建科、工业能源科、社会科技科、苹果园所。
任双根:副调研员
负责人口调查、劳动力调查;负责劳动工资统计;负责专项行动数据监测工作。分管人口就业科、八宝山所。
冯淑玲:副调研员
负责住户收支调查工作。分管住户科。
刘泽:副调研员
负责价格调查工作。分管价格科。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10个统计所。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研工作;承担本局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人事教育法规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承办统计从业资格初审和相关证书的发放;组织指导区域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有关统计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三)综合科
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提供区域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区域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指导综合统计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核算,初步核算区域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区域投入产出调查;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及新兴产业核算;整理和提供区域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四)研究室
研究建立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建立区功能定位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监测;对本区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运行实施监测评价;参与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评价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贯彻实施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核准宣传、新闻和出版单位发表尚未公布的区域统计资料;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五)工交商贸科
组织实施区域内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金融、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能源和资源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市场的统计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对区域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评价;综合整理和提供区域房屋、公用事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上述专业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社会人口科
组织实施区域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劳动力统计、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涉及农林牧渔行业和相关普查、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计算机中心
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统计信息网络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的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统计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统计局局域网络维护管理;负责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编制软件程序,做好计算机维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统计人员的计算机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高科技园区统计所
负责组织实施区域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及各类开发区、创业产业集聚区的统计调查;负责区域服务业(不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新兴产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区域新兴产业和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组织实施文化创意、旅游会展、体育、物流等新兴产业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上述各项调查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鲁谷社区统计所
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在本辖区的实施;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按照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辖区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完成国家和市统计局及本区街道行政区域各项普查(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及1%人口抽样调查、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等统计工作;结合街道工作,开展统计服务;加强与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协调组织各项统计工作;负责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八宝山统计所 主要职责:同上
老山统计所 主要职责:同上
八角统计所 主要职责:同上
古城统计所 主要职责:同上
苹果园统计所 主要职责:同上
金顶街统计所 主要职责:同上
广宁统计所 主要职责:同上
五里坨统计所 主要职责:同上
(一)强化对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为区域内社会单位提供统计服务的职责。
(二)加强对本区各统计所工作的管理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街道统计所事业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7正5副。
(一)协助组织完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布置的各项工作和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的职责,由区统计局承担。
(二)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石景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石景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