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08:29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2008年6月1日实施的《禁毒法》中规定了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设立相应的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标志着各级禁毒委员会的法定地位,
为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禁毒法》的要求,我市成立北京市禁毒委员会,职责任务是: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定期召开禁毒工作会议,对全市禁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统一领导全市的禁毒工作。二是协调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对禁毒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三是负责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报告我市禁毒工作情况,并听取指示和意见,抓好落实。四是督促区、县各级政府加大对禁毒工作人力、财力、装备的投入,改善禁毒执法部门的工作条件。五是不定期召开市禁毒委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制定对策,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六是检查督促市和区县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落实禁毒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