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16:3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粮食局(副局级,简称市粮食局)。市粮食局是负责本市粮食流通工作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对该市粮食(含食用油,下同)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该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储备粮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提高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2.加强为中央在京单位和该市粮食流通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二)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研究拟订该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该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承担该市粮食市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提出储备粮的动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收购政策,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五)负责该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质量地方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粮食流通的行业统计工作。
(六)负责该市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制定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参与粮食风险基金中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相关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责储备粮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的仓储业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该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协调粮食流通设施建设的有关事项。
(八)指导该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粮食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日常管理责任。
(九)承担市政府及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工作。 (二)调控处。 研究提出该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储备粮动用、轮换计划;提出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组织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行业的统计工作;协调建立与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承担地方志、年鉴的有关编纂工作。
(四)储备处。 负责该市储备粮的储存管理;组织落实储备粮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储备粮应急动用;拟定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的仓储业务。
(五)监督检查处。 拟订该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储备粮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指导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流通管理处。 拟订该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研究提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原粮卫生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组织落实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开展粮食流通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财务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参与粮食风险基金中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相关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国有粮库的管理和经营状况并进行指导。 (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外事等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和行政监察工作。
(九)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6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10正(含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11副。
(一)市粮食局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管理。 (二)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2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李广禄,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籍贯:河北,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入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共北京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北京市粮食局局长。
李广禄同志负责党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粮食行业协会。
周爱华,女,汉族,1958年1月出生,籍贯:江苏,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入党,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共北京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周爱华同志负责党群、行政监察、干部培训和内保工作,分管离退休干部处、老干部活动站。
朱雷,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籍贯:辽宁,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入党,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现任中共北京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北京市粮食局副局长。
朱雷同志负责粮食流通调控、财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分管调控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军粮供应管理中心、燕谷粮油购销公司。
张强,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籍贯:湖北,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79年6月入党,北京市委党校成人教育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北京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北京市粮食局副局长。
张强同志负责政策法规、依法行政、粮食行业教育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经济管理学校、金良服务中心。
杨牧,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籍贯:北京,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入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中共北京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北京市粮食局副局长。
杨牧同志负责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和新技术推广、储备粮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分管储备处、流通管理处、监督检查处、粮油食品检验所。
北京市粮食局结算中心
北京粮食行业协会
北京市粮食局信息中心
北京市粮食局检验所
北京市金良服务中心
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
北京市粮食局军粮供应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