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2 15:34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承担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上级单位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委托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规定权限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合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私营个体经济发展。
(六)负责监督管理本区知识产权工作。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知识产权(商标、专利)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本区宏观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协同有关部门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照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分类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本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落实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召回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十二)负责本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特殊管理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抽验。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本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商品条码的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本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十六)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志诚:局长;
龙红艳: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立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果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向军: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以及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统筹协调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建议议案提案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法制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执法协作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完善行政执法协作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负责牵头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研究落实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政策措施。承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及上级授权或委托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管理、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负责登记注册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核发管理等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工作。牵头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一科
主要职责: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组织开展公示信息的抽查、异议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拟订查处无照经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负责小微企业名录相关信息归集工作。指导私营个体经济发展。
市场监督管理二科
主要职责: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交易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农资经营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合同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监管合同格式条款,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开展对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对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科
主要职责:落实企业信用建设与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接国家、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统筹、预警市场秩序风险等信息。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工作。
广告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广告发布许可工作。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监管各类广告发布行为。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广告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主要职责:落实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公平竞争科(知识产权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协调价格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和案件调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保护和促进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商标印制单位、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企业使用商标行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商标信息服务。
质量发展科
主要职责:拟订质量发展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宏观质量管理工作。拟订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协调推进检验检测、认证等工作。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监督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照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实施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对工业产品质量和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依法开展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照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计量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考核。监督管理计量法定检定机构、计量器具和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计量授权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监督检查,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
标准化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标准化推进工作。监督、指导团体标准化和企业标准化相关工作,推动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标准国际化工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开展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开展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主要职责:拟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战略规划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地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食品生产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落实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测、监督抽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企业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流通环节的许可、监督管理及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协调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和上述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负责组织食品贸易商、食杂店、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制度。组织协调落实上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监督抽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追溯体系建设,督促经营主体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场所内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上述领域食品安全监测、监督抽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协调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排查相关风险隐患。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药械流通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工作。承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环节药品分类管理,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配合实施问题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医药物资应急调用协调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制剂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药品使用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企业备案并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采购、储存和使用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督。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医疗机构、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抽检工作。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负责化妆品召回的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对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应急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相关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
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报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的资金保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处置等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及服装配备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工作,参与相关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基层市场监管所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办理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价格和产品质量等的监管。依法承办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依法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完成辖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所在街道和地区开展相关工作。
1. 德胜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至旧鼓楼外大街、人定湖北巷、双旗杆路(含街面两侧)、中轴路以西,南至北二环路以北,西至新街口外大街以东,北至北三环路、裕民路、安德里北街以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一区二号楼六号院
2. 什刹海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至旧鼓楼大街、地安门内、外大街,西至新街口南、北大街、西四北大街,南至景山前街、问津街、西安门大街,北至德胜门东、西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红罗厂街2号
3. 西长安街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以天安门广场西侧路(不含人民大会堂)、南北长街为界与东城区相邻,南以前门西大街道路中心线、宣武门东大街为界与大栅栏街道相接,西以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为界与金融街街道相接,北以西安门大街为界与什刹海街道相邻。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横二条2号华恒大厦三层
4. 大栅栏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至前门大街西侧口内,南至珠市口西大街,西至南新华街,北至前门西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施家胡同19号
5. 天桥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北起珠市口西大街南侧,南至永定门西街,东起前门大街、天桥南大街、永定门内大街西侧(不含永定门内大街1号),西至虎坊路、太平街东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福长街四条2号
6. 新街口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起新街口南、北大街、西四北大街与什刹海街道为邻;西至西直门南、北大街、阜成门北大街与展览路街道相接;南起阜成门内大街与金融街街道接壤;北至二环路西段经德胜门西大街与海淀区隔河相望。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泰胡同7号
7. 金融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起西四北大街、西单北大街、宣武门内大街一线,西至阜成门南大街、复兴门北大街、复兴门北大街一线,南起宣武门西大街以北,北至阜成门内大街以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小区15号楼一层
8. 椿树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北至宣武门东大街,西至宣武门外大街,东至南新华街,南至骡马市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0号海格国际大厦B座903室
9. 陶然亭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北起骡马市大街南侧,南至右安门东街,东起虎坊路、太平街西侧,西至菜市口南大街东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双柳树胡同12号(办事大厅:双柳树二条北口路西)
10. 展览路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至西直门北大街西二环至阜成门南大街9号,南至月坛北街甲1号至月坛北街25号,西至三里河路2号至月坛北街25号,北至动物园(南长河以南)、高梁桥斜街、大钱市胡同、新兴中巷、新兴西巷、新兴东巷11、13、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百万庄大街8号
11. 月坛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起复兴门南、北大街及阜成门南大街西侧,与金融街街道相接;西至三里河路中心线东侧,与海淀区羊坊店街道相邻;南到莲花池东路,与广内、广外街道相望;北至月坛北街中心线,与展览路街道比邻。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3号淮扬春饭店北侧夹道四层
12. 广内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至宣武门外大街,南至广安门内大街,西至广安门北街,北至宣武门西大街及西便门东里、西便门西里部分地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下斜街1号三晋宾馆东楼五层
13. 牛街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至菜市口大街1号,35号,戊戌维新纪念馆;南至南横西街1-55单号,枣林前街1-159单号;西至广安门南街2-12双号;北至广安门内大街6-486双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牛街8号
14. 白纸坊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西至广安门南街,东至菜市口南大街,北至枣林前街、南横西街,南至右安门西街、右安门东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自新路24号
15. 广外街道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东至护城河,西至西站南路,南至菜户营西街,北至莲花池东路。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80号
16.天安门地区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北至中山公园南门外,东至大会堂东侧路,西至大会堂西侧路,南至大会堂南门(也叫大会堂西侧路)。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灵境胡同42号兆金大厦B座二层
17. 西站地区市场监管所
四至范围:已含在广外街道所范围内。
2021年2月5日,被表扬为北京市2019-2020年度“接诉即办”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被授予“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