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13:43
西城区文化委员会(简称区文化委)是西城区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工作和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接受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的业务指导。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部门全称: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
简 称:区文化委
性 质: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 任:李征帆
地 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26号
邮 编:100035
西城区文化委员会(简称区文化委)是西城区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工作和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接受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的业务指导。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本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履行区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能。制定本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审批管理辖区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电影、录像放映;歌舞厅、电子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以及中国字画经营、营业性演出活动;
依法对辖区内印刷业监督管理。
编制文物、博物馆、历史文化保护区发展规划;依法负责申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审批、审核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影视拍摄、使用性质与使用权变更、文物建筑修缮、建设工程项目和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者及市场资格;
负责博物馆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案并监督实施。
管理本系统文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本区文化艺术社团工作。
负责区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常工作。
设办公室、文化科、文化市场管理科、文物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6个职能科室。
西城区文化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建议、议案、提案、保密、接待联络、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本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及本系统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工作。
(二)文化科。
研究制定本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本区公共文化事业,指导本区文化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区群众文化工作;指导本区文化馆、街道文化站和社区文化建设;管理图书馆事业,负责本区各类图书馆管理指导工作;制定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指导、督促和管理社区公益性数字电影放映厅和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车的相关业务;负责本区文化社团管理服务工作。
(三)文化市场管理科。
制定本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对本区出版物零售企业,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单位,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歌舞厅、电子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以及营业性演出(国内演出)、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予以许可;依法对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设立出版物直营连锁门店、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开办直营连锁门店或者设立连锁经营柜台、设立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予以备案;依法对本区印刷企业、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教育培训管理。
(四)文物科。
承担本区文物保护管理;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对历史文化保护区有关事项的审批;申报本区文物保护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负责文物保护有关事项的审核审批;领导对本区文物资源的普查;承担本区博物馆的管理;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的宣传;承担协调本区文物和博物馆领域内专业人员的培训。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及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统计及审计工作。
(六)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组织、宣传、信访、国防动员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外事)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
监察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