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4:19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和投诉,调解质量纠纷;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负责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管理;依法负责监督质量评价性活动。
3、负责推进名牌战略的组织实施及质量认证工作;负责一般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证制度的实施。
4、负责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和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查处违反标准化法的行为;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
6、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承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在区(县)政府交办到其他事项。
1.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和党群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建议、议案、提案、信访、档案、保密、接待联络、政府信息公开、人事、财务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科技工作。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动;按分工落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产品谁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3.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环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分工开展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按分工落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参与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监督食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4.稽查队
具体负责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和投诉,调解质量纠纷;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负责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监督质量评价性活动;负责一般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证制度的实施;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法制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执政的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听证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7.标准化科
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标准化推进工作;负责企业(不含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业产品标准登记工作;开展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工作和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8.计量监督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监督管理计量法定检定机构、计量器具和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监督检查计量授权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计量认证实验室,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
9.计量检测所
本所是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隶属于北京市门头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独立的法人事业单位。本所承担行政区域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工作,并承担着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检定任务。
10.特种设备检测所
工作职责:在辖区内依据国家及市政府颁布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规程和标准,负责对全区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张立新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人事、财务和党务、政务管理工作。分管部门:办公室。
王金锁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测(培训)、服务大厅和工会、党总支、团支部、协会等管理工作。分管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特种设备检测所、代码办、协会。
傅敏英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和妇女工作。分管部门:标准化科。
黄光明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食品、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打假、机动车检测场管理及行政执法、法制建设等管理工作。分管部门:法制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稽查队
炼立锋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信访、计量监督管理和计量检测、全程办事代理等工作,协助局长作好办公室和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分管部门:计量科、计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