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火炸药研究院

更新时间:2023-10-31 04:28

火炸药研究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火炸药研究规划、计划及组织实施;负责火炸药研究平台、实验室、西山实验区及在建外场的集中建设,统一管理,统筹保障。

院长职责

根据《关于成立北京理工大学火炸药研究院的决定》(党发[2009]12号)文件精神:

1、主持本院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定,对学校火炸药研究规划、平台建设进行顶层设计;

3、组织制订火炸药建设与发展规划,制订和贯彻执行火炸药建设与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制订火炸药研究院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本院所管理各项经费的分配;

5、组织制订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协助人事部门进行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

6、完成学校对本院要求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常务副院长职责

1、按照火炸药研究院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制订火炸药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制订和贯彻执行火炸药研究科研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具体负责火炸药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的日常工作;

3、协助完成火炸药平台建设发展规划并进行平台的日常管理;

4、完成院长要求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副院长职责

1、按照火炸药研究院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制订火炸药平台建设发展规划、制订和贯彻执行火炸药平台建设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具体负责火炸药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3、协助常务副院长完成火炸药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的日常工作;

4、完成院长要求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兼职副院长职责

1、协助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完成本研究方向的科研和平台建设规划,组织和参与本研究方向的各项学术活动;

2、完成院长要求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所长职责

1、主持本所全面工作,负责并协调全所的行政管理业务和综合治理责任;

2、负责组织制订本学科方向科研发展规划、平台建设规划;

3、负责研究所的日常管理;

4、负责所内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

5、协助处理本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校外本学科方向来访人员的接待及各种会务工作,组织本所人员参加有关集体活动;

6、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职人员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管理岗岗位职责

1、主持院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并协调院办公室的行政管理业务、政治思想工作和综合治理责任;

2、负责组织火炸药研究平台建设的规划、论证、申报、建设、总结、验收等工程的管理;

3、负责组织与火炸药企事业单位共建实验室、产学研合作等;

4、协助处理研究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校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及各种会务工作,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相关集体活动;

5、负责制订、整理及完善研究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火炸药研究院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登记以及工会管理等相关日常事务;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研管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火炸药科技计划、科技经费拨款、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合同审批过程管理及科技档案管理;

2、负责日常综合性的科研来访接待等;

3、负责协调火炸药学会秘书处的工作;

4、负责火炸药科技保密管理、科技宣传、院内网站建设、更新与维护等工作;

5、负责院办公室相关信息的网上发布;

6、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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