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更新时间:2024-07-17 21:21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Biological Sciences,Beijing),是集交叉科学研究、支撑服务、国际合作、高级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教育等为一体的现代生命科学交叉研究中心,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

发展历史

建立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是中国政府在发展生命科学技术领域的重要战略之一。基本原则是:把握时机,以改革试点的方式,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以国际一流科学家集体为基础,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组建国际一流的基础生命科学研究所。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原创性基础研究,同时培养优秀科研人才,探索新的与国际接轨而又符合中国发展的科研运作机制。

对这一设想,中国领导人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并为此做出重要批示。经过多方论证和调查,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北京市政府、中国医学科学院等8个部委为主体组成理事会,共同管理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筹建和运行工作。北京市政府和国家科技部负责具体实施和提供主要的资金。每届理事会任期3年。

研究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理事会是研究所的决策机构。第一任科学指导委员会由理事会聘任国内外著名科学家,组成科学指导委员会。科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术咨询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研究所所长进行聘任前的学术评估,提出推荐意见;对研究所的研究工作做出评估并提出建议。每届科学指导委员会的任期为3年。

研究所所长的聘任实行国际公开招聘,理事会发布招聘公告,并由理事会聘请的科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估、推荐后,由理事会聘任。科技部批准所长任职资格。所长必须在生命科学领域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且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声誉。所长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2003年4月,理事会聘任美国得克萨斯大学西南医学中心的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家美国科学院院士王晓东博士,和耶鲁大学植物分子生物学家邓兴旺博士为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第一任共同所长。2009年10月,理事会聘任王晓东博士为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第二任所长。

实验室和科研辅助中心构成研究所科学研究工作主体,其中实验室为基本单位。实验室主任引用国际公开招聘的制度,经过所长聘请的评选委员会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后,由研究所所长批准。实验室主任聘任期为5年,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将由科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其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同时所长结合其研究工作、对研究所的综合贡献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来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期聘任。辅助中心主任由研究所所长指派或聘任。

组织结构

理事会

理事会

理事会是研究所的决策机构。理事会由科技部批准,由北京市政府和国家8个部委成员共同组成。理事长由北京市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理事长由理事选举产生。

理事长

隋振江 北京市副市长

副理事长

闫傲霜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副理事长单位科技部

理事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科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市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王晓东 博士:所长

邵峰 博士:学术副所长

黄嵩:行政副所长

李静生:行政副所长助理

行政办公室

李晓红:行政办公室主任

倪建伟: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刘轶男:行政办公室助理

石孟利:行政办公室美工设计

科研事务办公室

赵洋洋:科研事务办公室助理

高腾:程序开发工程师

张宁:程序开发工程师

法律部

Richard Aron Osman 博士:首席法律顾问

徐小柔:法律部副总监

后勤保障

白跃英:后勤保障部主任

林云芸:后勤保障部助理

人事部

王英:人事部主任

郝红燕:人事部助理

罗丹:人事部助理

财务部

马江岩:财务部主任

吕玲:财务部会计

孔凡萌:财务部出纳

研究生部

李学真:研究生部主任

王芳:研究生部助理

袁芳:研究生部助理

设备保障部

张玉琴:实验器材和材料保障部主任

彭秀春:助理

张旭:助理

陈星:助理

赵玲:助理

朱朝晖:助理

李硕:助理

楼宇管理部

吴洪江:楼宇管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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