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04 20:49
北仑区盐务管理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处级建制,具体履行全县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浙江省宁波市盐务管理局。
北仑区盐业有限公司是全区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全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于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与区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营销一部、营销二部、营销三部。
邬孝甫:宁波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仑区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