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7 19:02
北周六官组织机构及形成 北周王朝中央政府的主要组织形式。六官指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这六府机构。西魏大丞相宇文泰接受苏绰、卢辩的建议,于恭帝三年(556)开始仿照《周礼》官制,实行带有复古色彩的六官制度,藉以取得中原地区汉族大地主的拥护和归向。次年北周代魏,宇文泰子宇文觉(孝闵帝)即位后继续行用,直到隋文帝杨坚代周称帝,开皇元年(581)恢复魏晋以来发展形成的三省制度(现三省六部),六官之制才废除。
设大冢宰卿一人为长,小冢宰上大夫二人为副。其权力大小,视皇帝之命而定。北周初,宇文护任太师、大冢宰,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周武帝宇文邕令“五府总于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五府都要受天官府的节制,大冢宰成为百官之长,相当于宰相之职。权臣宇文护被杀后,武帝亲掌军政大权,继任的大冢宰不再受此命,无权统辖五府,便成为有虚名而无实权的宫廷事务总管。杨坚以大丞相加大冢宰辅政,五府又受命总于天官。大冢宰属官中,地位最重要的是御正大夫和纳言大夫。御正有代言之责,参与军政大事决策,地位与三省制的中书监、令相类;纳言出入侍从,参与机要,相当于门下侍中之职。主要属官还有司会大夫,其职责随大冢宰权力之大小而异,五府总于天官,则司会有副总六府之权;五府不总于天官,则司会只管本府会计簿书之常职,仅为一般宫内大臣。此外还有宗师大夫专司训导宗室子弟;左右宫伯大夫专司宫禁侍卫;太府大夫专司财政收支;计部大夫专司财政计划;膳部大夫专司宫廷饮食;太医大夫专司宫廷医疗。
设大司徒卿一人为长,小司徒上大夫二人为副。负责土地、户籍、赋役等事务。主要属官有:总管户籍人口的民部大夫,专司农牧业生产、均田赋役、移民、赈济等事务的载师大夫,专司粮仓的司仓大夫,专司贵族子弟教育的师氏大夫,专司规谏的保氏大夫,专司都城门禁与出入税务的司门大夫,专司市场管理的司市大夫,专司山泽、草木、鸟兽事务的虞部大夫,以及按距离都城远近分片划区而设立的专司地方行政事务的乡伯、遂伯、稍伯、县伯、畿伯等大夫。
设大宗伯卿一人为长,小宗伯上大夫二人为副。负责礼仪、祭祀、历法、乐舞等事务。属官中地位最重要的是内史大夫,拟写皇帝诏令,参议刑罚爵赏、军国大事,相当于中书侍郎之职。此外,主要属官还有:总管贵族官吏等级仪礼与佛道宗教事务的礼部大夫,专司国家大小典礼仪式的司宗大夫;宗庙守护与祭祀的守庙大夫,郊社祭典的典祀大夫,历法星相的太史大夫,乐舞的乐部大夫,记载皇帝言行的外史大夫,教授太学生的太学博士大夫,占卜吉凶的太卜大夫,祈祝鬼神的太祝大夫,执掌车辂仪典的司车辂大夫,丧葬事务的夏采大夫等。
设大司马卿一人为长,小司马上大夫二人为副。负责军政、军备、宿卫等事务。主要属官有:专掌各地地理、人情、财赋状况的职方大夫,选举官吏的吏部大夫,考核官吏的司士大夫,军功爵禄的司勋大夫,警卫皇帝的左右武伯大夫和司右大夫,驾驭皇帝车辂的大驭大夫,弓矢箭射的司射大夫,牧养军马的驾部大夫,武器装备的武藏大夫,以及其职务无从查考的军司马大夫、兵部大夫等。
设大司寇卿一人为长,小司寇上大夫二人为副。负责刑法狱讼及诸侯、少数民族、外交等事务。主要属官有:总管执法的司宪大夫,专司量刑的刑部大夫,专司社会治安的布宪大夫,专司调解民事纠纷的司调大夫,专司朝仪的掌朝大夫,专司官奴婢与刑徒的司隶大夫,扑杀田兽虫害的田正大夫,专司诸侯朝见仪式的蕃部大夫,以及专司少数民族与对外事务的宾部大夫等。
设大司空卿一人为长,小司空上大夫二人为副。负责各种工程制作事务。主要属官有:总管百工的工部大夫,专司城郭宫室营造制度及度量衡的匠师大夫,专司木工的司木大夫,土工的司土大夫,矿冶铸造的司金大夫,水利交通的司水大夫,玉石制作的司玉大夫,皮革制作的司皮大夫,染色、油漆的司色大夫,丝麻纺织的司织大夫,以及草竹制品的司卉大夫等。
宇文泰实行六官制度的目的并不是标榜神州文化正统,而是要笼络五大宿将以巩固西魏的统治。六官制度绝非单纯模拟尚书省的制度,它整合了西魏大统十二年以后的中央文官系统和部分武官系统,而又稍作调整,这是一套形式特殊实质却并不特殊的官制。杨坚代周以后,六官制度早已失去了初创时的背景,而且其弊端也更加明显,所以隋朝初建,即将其废除。六官制度的一些创造,对隋唐官制有一定影响,但是隋唐官制的主要渊源还是西魏大统十二年改革以后的制度。
西魏末年宇文泰改行六官制度,这种制度不是简单地模仿原来的尚书省,而是全面合并三省、御史台、太常等九卿、国子祭酒等四卿以及部分宿卫军机构而成,它有一些创造,对隋唐官制有一定影响,但是隋唐官制最重要的渊源还是西魏,特别是西魏大统十二年整顿以后的制度。那些认为隋唐职官制度主要源自北齐或北周的看法并不妥当,学术界对北周六官的一些模糊认识需要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