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8:03
199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北海分公司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盐务管理局牌子,以上两机构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属自治区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垂直领导下的国有企业非独立核算单位。
北海盐务管理局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区直单位,是市盐业管理的唯一机构,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的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北海分公司作为市食盐专营主体,主要负责北海市、合浦县各盐场原料盐生产、质量、统计的协调工作和本市、合浦县、浦北县共220多万人口碘食盐、加工用盐、小工业和其他用盐的供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的直属企业。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市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市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综合办公室、财务科、销售科。
下辖合浦盐务管理局(盐业支公司)。
向继新:北海盐务管理局局长、北海盐业分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岑东兰:北海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北海盐业分公司副经理。
傅坤:北海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北海盐业分公司副经理兼合浦盐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