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8 00:54
区位补偿价,经济术语,是指被拆迁范围内房屋每平方米平均土地使用权价值。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确定,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六项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的规定,宅基地区位补偿计算公式: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确定丰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幅度范围
单位: 元/平方米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卢沟桥乡 9700-13500 8600-11200 6000-9900 3700-7100
花乡 9700-13500 8600-11200 6000-9900 3700-7100
南苑乡 9700-13500 8600-11200 6000-9900 3700-7100
长辛店镇 3700-7100
王佐镇 3700-7100
1.采用纯货币补偿方式时,在房地产较发达的区域可根据被拆迁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状况,由评估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普通住宅指导价作为计算区位补偿价的依据。
2.表中区位补偿价标准为纯货币补偿取值,若有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其他定向安置房时,应根据《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第五条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价和定向安置房屋价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3.表中区位补偿价,应结合本区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