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系类型学

更新时间:2023-05-09 22:37

区系类型学是考古学中的一个术语,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学,是建立在考古地层学考古类型学基础上的,宏观的,更深一步研究考古学时空框架的理论方法,是考古学研究的基础。

引用示例

区是表示横的关系,是空间的分布,是块块,系则是纵的关系,是时间的垂直关系,是条条。类型是分支

区、系、类型的内容: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是指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包含一部分青铜文化)横纵两个方面的关系,即文化的空间分布和在时间上的延续及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

苏秉琦在20世纪70-80年代提出区系类型观点时,将中国主要区域划分为六大区系:

1、陕豫晋邻黄地区 ;

2、山东以及邻省一部分地区 ;

3、湖北和邻近地区(汉水中游区、鄂西区、鄂东区);

4、长江中下游地区(宁镇区、太湖区、宁绍区);

5、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地区(赣北区、北江区、珠江三角洲);

6、以长城地带为中心的北方地区(昭盟中心区、河套区和陇东中心区)

关于类型学的再探讨

类型学的理论和实践一直是中国考古学界最富争议的话题之一,一想到要在这个所谓科普的讲座里继续探讨这个问题,不免有些头大,因为再往下说,便不是客观中立的讲述,多多少少就有些自己的意思和取舍在里面,晋侯之臣见了。

其实,类型学本质上是分析归纳的认识方法,其作用是为更深层次的研究提供初级产品,也就是说,使用类型学方法不仅仅可以区别物质文化表象的差异,更重要的还在于运用它可以把握住文化内在的有机联系,使考古学文化、类型这样的概念成为具有确切意义的实体。当然,作为一种方法,它有着自身的局限性,正确地认识这一点也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考古学的方法和理论分为两大块,一是获取资料并进行分析整理的方法论,一是对分析结果进行阐述的理论,类型学本质上属于前者范畴,决不可能完成考古学的全部任务。例如,运用类型学,我们可以获得仰韶文化人面鱼盆的演变序列,但却无法就此说明它们是否与某种崇拜和信仰有关,为了前进这一步,通常会引用大量文献、民族学资料进行论证。这种论证是否有效另当别论,但显然已不属于类型学范畴。同样,对于古人的审美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社会制度等,尽凭类型学方法,也是不能解决的。在复原社会组织方面,通常研究者会把通过类型学把握住的物质文化遗存的层次性和不同层次的人类共同体直接联系,这种置换正确与否,也不是类型学能解决的。

其次,类型学只是提取考古资料所包含信息的方法之一,要尽量开发这些信息,还有很多其他手段,如实验考古学、自然科学分析、缀合作业法等等。综合运用这些方法,尽可能提取更多的信息,是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前提。

再次,前文已有提及,类型学实际上是一种形式逻辑式的研究,它的结果是说明遗存的演变趋势,或者说是一个由若干相对时间概念构成的逻辑过程,而不是具体的历史过程。所以说,在实际操作时,正确理解逻辑过程与历史过程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把握一些看似令人费解的现象。

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类型学方法因其本身的特点,对考古学研究来说也有很多极重要的作用,除了前文提到的之外,还有,正因为它并不十分关注孤立存在的单个器物,而是集中精力寻求最普遍存在的文化因素中具有一般意义的信息,这种普遍存在的文化因素是当下划分考古学文化范围的重要标准,也是讨论考古学文化层次结构的标准。当然,这种从类型学把握住的一般性引申出文化、类型等概念的研究,还需要其他理论的支撑,但是能把问题进展到这一步,正是类型学。

关于历史时期类型学方法的运用和有效性问题,我想,还需结合上述提到的类型学本身的特点和局限性进行深入地思考,在利用其建立时空框架作为研究基础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如何修正它的局限带来的偏误,历史时期不同史前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参考大量的文献记录,这是一个极重要的参照,如何运用得当,是需要自己不断体会和摸索的。关于如何就壁画等题材进行类型学研究,我想也须从类型学最拿手的地方着手,进行外部形态的分析,也就是对整个图像系统进行排比分析,比如主体形象特征、主体与随侍附属物象的关系、画面的结构布局乃至一些物象的细微变化(我曾对汉画图像作过一些类似分析,观察到其中神话题材中的羽人姿态十分有趣,除了常见的上升、俯冲等,还有一些明显违反重力学原理姿态,按照一般的解释,羽人的空间姿态多以飞鸟的形象刻画,而这些奇特的姿态明显突破了常规的思维,如果能有足够多的资料建议一个突破的序列,也许可以作为追究古人思维变化的一个线索)。当然,进行细致的类型学分析的前提之一,必须拥有数量达到统计分析意义的标本,否则整个序列的演化将令人无法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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