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6 20:08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是2011年8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05年12月14日,国家标准计划《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20031828-Q-464)下达,项目周期48个月,由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及上报,执行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9月2日,国家标准《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1年8月1日,国家标准《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开始实施。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代替《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T 31498-2015,与《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主要起草人:苏健、毕春雷、廖晓曼、章兆园。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国家标准《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是医用防护口罩生产、储备和监管的指南文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标准质量、适应发展趋势,促进产业提质升级,服务市场监管,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