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分析报告

更新时间:2023-07-16 06:39

《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分析报告》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5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翔实数据的基础上客观展示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进步意义和明显局限性;深入探讨了医疗纠纷司法处理二元化的根本原因;对争议颇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了分析,提出对其程序和鉴定理论的改进意见;此外,还结合案例和调查结果,对医疗纠纷诉讼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论述了各种代替性非诉讼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对与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密切相关的医疗责任保险状况和发展走向进行了探讨。

目录

第一章 调研概述

第一节 调研设计

第二节 调研结果概况

第二章 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评价

第一节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关系和所占的地位

第二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进步

第三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缺陷

第四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面临的尴尬处境

第三章 医疗纠纷专业技术鉴定

第一节 医疗纠纷专业技术鉴定的作用

第二节 医疗专业技术鉴定的特征分析

第三节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公正性的评价

第四节 医疗纠纷鉴定程序的探讨

第五节 对医疗纠纷专业技术鉴定理论的探讨

第四章 医疗纠纷的诉讼研究(上)

第一节 医疗纠纷诉讼的概况

第二节 医患双方的法律关系

第三节 医疗纠纷诉讼的诉辩事由和法律适用

第四节 医疗纠纷诉讼的归责原则

第五节 责任方责任存在的证明内容和双方的举证责任

第五章 医疗纠纷的诉讼研究(下)

第一节 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因果关系

第二节 赔偿标准的确定

第三节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判定

第六章 代替性非诉讼解决机制

第一节 代替性非诉讼解决机制概述

第二节 双方协商

第三节 调解

第四节 仲裁

第七章 医疗责任保险

第一节 医疗纠纷的风险管理

第二节 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

第三节 医疗责任保险的前途和展望

后记

前言

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在我国调整医患关系长达16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后者的出台虽晚于《民法通则》,但其许多规定却凌驾于《民法通则》之上,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该办法遭到立法界、司法界和社会各界的强烈抨击,人们在企盼中拿到了《条例》。

《条例》是在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出台的,也许大家期望已久或期望值太高,对《条例》的评论和研讨即刻如火如荼,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有很多失去理性的攻击性言论,可以说没有一部法律和法规的出台可以与《条例》媲美,即关注时间之长,论文和专著之多。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要求医院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和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又成为新的焦点问题。2004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其后,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出台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赔偿原则和标准与《条例》存在冲突,医疗纠纷技术鉴定制度不统一,医疗纠纷司法诉讼面临新的挑战。

通过近5年的实施,在实践操作中,《条例》弊端凸显:医疗纠纷诉讼途径“人满为患”,其他解决机制严重冷落;医生从业自感“如履薄冰”,积极而又有创造性的治疗“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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