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赔偿

更新时间:2023-06-02 15:20

消费者索赔的赔付标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热情也将上升。新规中关于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保障,例如一瓶矿泉水喝坏了肚子只能赔10瓶矿泉水的钱,但喝坏肚子看病的钱就属于民事责任,生产者要优先赔偿。关于十倍赔偿的条文,将能够调动更多的消费者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和打假冒伪劣产品的热情并进行投诉。 “南京一消费者买回变质粽子,获商家10倍赔偿”,对于依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调解的首起消费投诉事件,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许明表示,这说明商家已经认可了“十倍赔偿”的条款,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个利好消息,同时也强化了商家的质量把关意识。另外也说明,政府部门已经将带有惩罚性的条款纳入了消费维权的范畴之中

条例介绍

“十倍赔偿”不是终点

就“十倍赔偿”条款而言,虽然比以往的“双倍赔偿”的数额要翻了5倍,但对于一些本身价格不高的产品而言,其赔付标准仍然不高。例如如果买到一根过了期的价值1元的棒棒糖,那么商家的最高赔偿金额也就10元,这既不能让消费者感到维权受益,同时对商家丝毫没有惩罚性。而在国外,对于这些小额商品,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就设立了最低赔偿限额,也就是说,如果你买的是1元过期的棒棒糖,那么商家最低的赔偿标准就是1000元。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增加食品企业的违规成本,让惩罚性条款加重了,这才能时刻鞭策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安全意识,让食品质量更加安全。他相信,过不了多久,“十倍赔偿”的新规也将会被更加严厉的“惩罚性规定”所取代,终有一天,食品企业的违规成本将让违规者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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