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1 20:00
十堰市博物馆(湖北南水北调博物馆),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91号。占地面积2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1540平方米。其中陈列展览部分为5088平方米,综合、库房部分占3000平方米。是地方综合性博物馆。
1978年10月,根据郧地革文[1978]25号“关于成立郧阳地区博物馆的批复”成立郧阳地区博物馆,地处十堰市柳林沟黄花寨。首任馆长胡昌福。
1988年10月,筹建郧阳地区博物馆综合楼。
1989年,根据十堰市编委[1989]59号文批复,与十堰市群众艺术馆合署办公。十堰市文物管理处成立。
1993年7月21日,郧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4年6月,郧阳地区博物馆综合楼建成交付使用。
1995年初,首次申请十堰博物馆基建立项。
1995年4月13日,郧阳地区博物馆与十堰市文物管理处合并,更名为十堰市博物馆,迁入十堰市柳林路60号综合楼办公,馆长胡文魁,隶属市文化局领导。
1996年,十堰市九五规划,准备筹建十堰博物馆。
2003年3月10日,十堰市博物馆建设写入十堰市《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十五”计划;2004年6月19日,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天会在市图书馆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博物馆建设专题会议,正式确定建设博物馆。
2005年4月12日,十堰市副市长刘国新在市体育中心召开会议,确定十堰市博物馆新馆地址为北京北路黄花寨。 同年6月27日,十堰市博物馆新馆在北京北路黄花寨奠基。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天会、十堰市委副书记关小兰、十堰市人大副主任陈冬芝、十堰市副市长刘国新、十堰市政协副主席朱世雄、湖北省文物局副局长黎朝斌等出席暨奠及开工仪式。
2005年9月3日,十堰市博物馆新馆主体楼正式开工。
2006年4月,十堰市编委文件批准,十堰市博物馆提升为副县级事业单位。
2007年1月16日,十堰市博物馆迁址北京北路91号新馆。
2007年7月1日,十堰市博物馆新馆全面建成,加挂“湖北南水北调博物馆”牌子,并对外开放。馆长胡勤。
十堰市博物馆占地面积2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1540平方米。其中陈列展览部分为5088平方米,综合、库房部分占3000平方米。
十堰市博物馆建筑共三层,按功能分为陈列展览区、综合服务区两大部分。一层为综合服务区,设办公区、文物库房区、接待区,分别有独立入口。二、三层为陈列展览区,观众通过广场大台阶由入口上至二层平台后进入展厅,展厅左侧为服务台,右侧为展厅长廊,二者与建筑主体相互环绕合成个棱形室外庭院。
十堰市博物馆陈列展览区别于编年史馆的博物馆,采用主题展览的形式,提炼该地历史文化特色,开设《走进恐龙时代》《远古人类家园》《仙山琼阁武当山》《十堰与水》和《车与十堰》五个基本展览和《南水北调湖北库区出土文物》展。艺术性的采用声光电等高科技、多互动、大场景的现代陈列展示方式和手段,多角度展示出十堰绚丽多彩的史前文化、古人类文化、水电文化、汽车文化和武当文化。
十堰市博物馆外观设计以人的抽象眼睛作为构图。从空中俯瞰十堰博物馆犹如穿透十堰历史的“眼睛”,融入了十堰市特有的武当道教文化和汽车文化元素,既象征着武当太极八卦“阴阳鱼”,又是东风汽车商标形状。建筑外墙以石为主,使用石材体现博物馆特有的厚重与深沉;人行通道与休息区配以新颖的大面积点式玻璃幕墙,石材幕墙与玻璃幕墙之间建筑弧线相互咬合交叉,虚实的强烈对比,象征着武当山道教文化中的太极图案;北侧最大的陈列室弧形略微倾斜的墙屋面,发散状的纹理体现了中国传统建筑的外形元素。
十堰市博物馆馆藏各类文物藏品3万余件,涉及古生物化石、石器、玉器、青铜器、陶瓷器、金银器、骨器、书画、钱币、造像等十余个种类,藏有旧石器时代手斧、春秋第一玉剑、汉代陶锅等珍贵文物。
截至2009年底,十堰市博物馆有馆藏文物33061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6件,二级文物31件,三级文物71件,共计118件。
截至2019年末,十堰市博物馆有藏品2004件/套,珍贵文物134件/套。
十堰市博物馆建有专门的文物库房和配备相应的保护设施,严格按照《藏品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进行管埋。凡是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一、二、三级藏品,经省级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严格鉴定,均建立文物藏品档案和电子文本;藏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并对一些破损藏品器物进行修复保存;库房内配备必要的温、湿度计、恒温计以及安全防火器材。按照《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规定要求,馆内设立安全保卫科,24小时值班制,完善《消防安全部24小时工作流程》和《保安值班24小时工作流程及规范》。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盗报警和闭路监视系统,制定《免费开放管理办法》《观众参观须知》《消防安全部工作流程及规范》和《协警保安工作流程及规范》,完善防火、防盗、防震以及防雪灾、冰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来访人员登记制度等日常工作中加强检查和演练工作。定期对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堰市博物馆开展文博专业埋论研究。编撰出版《鄂西北考古与研究》、十堰市博物馆陈列展览丛书《走入恐龙时代》《远古人类家园》《仙山琼阁武当山》《十堰与水》和《你是我眼睛里的海——十堰市博物馆征文集》;先后在《人类学学报》《华夏考古》《江汉考古》和《中国文物报》等重点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湖北旧石器文化初步研究》《湖北丹江口水库旧石器调查简报》等论文40余篇。
十堰博物馆与中国内各级博物馆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相互交流临时展览,提供业务信息和资料,进行文物鉴定、修复、复制,派遣工作人员参观学习等。2007年以来,先后与襄樊、荆州、荆门和黄石博物馆以及陕西安康、四川达州、内蒙古包头博物馆等20余家博物馆进行互动访问交流,共同探讨博物馆建设与管理、汉水文化、武当文化等相关的学术课题,举办临时展览等。
十堰市博物馆先后被授予“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巾帼文明岗”、“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湖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文化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全省文化遗产日和博物馆日活动先进集体”、“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首届湖北省博物馆进校园活动十佳单位”、“湖北省首批中小学生环保教育实践基地”、“全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档案省特级达标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和十堰市首届“城市名片”等称号。
十堰市博物馆隶属十堰市文体新广局的二级单位,是以考古学、文物学、博物馆学为依托,进行文物收藏、文物展览、文物保护和历史研究,弘扬民族文化,进行爱国教育为主导的社科类文化科研单位。内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社会教育部、考古部、陈列部、保管部、消防保卫部、动力设备部8个部室。
十堰市博物馆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91号。
十堰市内乘坐15、18、21、28路公交车至博物馆。
28路公交车线路:行政服务中心—香格里拉—东方明珠—博物馆—教育局—纪委培训中心—阳光花园—江苏路口—文化广场—气象局(下行站)—邮电街口—天麟盛华广场—中国人寿保险—世纪花园—东岳山庄—春华苑—东岳古台—东汽消防处—市十三中—东岳派出所—东汽配套处—罗家大院—东汽总装配厂—工具厂—东汽车架厂—艳湖新村—子弟学校—艳湖公园(共24站)。
周二至周日9:00~17:00(16:30停止入场,周一闭馆维护)、节假日照常开放。
免费参观。
1、须由学校组织,并请提前持学校介绍信来该馆办公室联系参观事项,由该馆根据预约先后安排参观时间。
2、为了确保参观质量和文物及人身安全,学生团体参观采取按时段,限人数的方式进行。接待日分四个时段9:00、11:00、13:30、15:00,每一时段限定最多人数200人。超过200人的团体,请分两个时段进行参观。
3、要求学校老师全程带队参观,并负责学生安全和参观秩序。随队教师须凭教师证。
4、学校因故变更参观时间或不能按时到馆的请提前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