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8 13:28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3号)、《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十办文[2010]11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十堰广播电视台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通知》(十编发[2010] 19号)精神,设立十堰广播电视台,为由市政府直接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不列入直属事业单位序列。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依法规范广播电视台及直属单位的职业行为,为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广播电视台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统一领导筹划广播电视台基本建设项目、事业和产业发展、技术改造及新项目开发工作。
(三)推进技术进步,加快科技创新与改造步伐,努力提升广播电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负责对广播电视台传输覆盖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努力扩大市级广播电视对内对外覆盖范围。
(五)加强对广播电视台及直属单位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各类人才;负责对广播电视台直属单位的宣传工作及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六)积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其保值增值。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视台内设管理机构7个,业务及保障机构15个,直属机构7个。
管理机构
(均相当正科级)
1、办公室。
协助台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部室和下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问题的调研;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信息、督办、会务、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福利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负责各类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外事联络接待工作。
2、总编室。
负责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管理、协调、检查;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日常审听审看;负责广播电视媒体节目资源的录制、储存、管理;负责对上、对下广播电视节目通联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版面)策划、研发、设计、创新、改版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审、评奖工作;研究制定广播电视中、短期宣传计划,把握新闻舆论导向;负责重大题材、重要选题、重大活动的策划、统筹、统稿落实工作;负责跟踪和研究国内外广播电视媒体的发展动向、动态;负责本台的运行状态和节目栏目、报纸版面运行机制的分析研究,参与本台节目栏目和报纸版面质量的日常评估;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周评月评的编辑、通报工作;负责向本台高管层提出调整完善本台发展战略和运行模式的决策参考报告。负责采购引进电视剧、电影、专题片工作;负责各频率频道版面节目编排和串联工作;负责各类节目导视、推广片的制作工作;负责日常影视节目的审看、上载工作及日常节目的监控播出工作。
3、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
负责台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和实施;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承办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承办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专业技术岗位持证上岗、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查聘任;研究拟订全台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推进台及直属单位内部人事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老干部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台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4、计划财务部。
负责计划、财务及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台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研究拟订和完善台及所属单位财务核算体系,负责成本核算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筹预算、分级管理、分级核算。
5、科技产业部。
负责产业政策研究、市场调研和开发;负责广播电视台产业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参与审核工程建设方案及竣工验收;负责广播电视设备、设施、器材预算与招标采购;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质量的管理、广播电视覆盖信号的规划与监测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部门业务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和对直属单位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交流和业务研讨;负责办公自动化、门户网站及网络设备的配置、维护和管理。
6、经营监管部。
负责按照相关法律对广播电视台各类对外合同文本进行规范审核及法律事务处理;负责广告经营和各类经营活动的前期论证、过程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日常广告串编分类、统计分析,监督广告经营活动及合同执行情况;负责收集分析和管理信息资讯,对经营活动定期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指导经营实体开展经营活动;负责制订经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广播电视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
7、保卫部。
负责台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台和直属单位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台重大活动安全规划及安全保卫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业务及保障机构
(均相当正科级)
时政新闻中心、社会新闻中心、社教节目中心、经济节目中心、移动多媒体中心、大型活动中心、十堰网络电视台、包装制作部、广告中心、新闻频率、交通音乐频率、车城之声频率、技术中心、东风记者站、后勤服务中心。
直属机构
1、十堰市福泉山发射台(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十堰地区,负责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十堰广播电视台所属电视频道、电台频率的转播、发射工作;负责福泉山发射台内部事务管理。
配台长1名,副台长2名。
2、十堰市四方山发射台(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十堰城区,负责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十堰广播电视台所属电视频道、电台频率的转播、发射任务;负责四方山发射台内部事务管理。
配台长1名,副台长2名。
3、十堰广播电视报社(相当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广播电视报社的内部管理;负责《十堰周刊》版面策划、采编、出版、发行;负责《十堰周刊》广告经营管理。
配总编辑1名,副总编辑2名。
4、十堰市广播电视节目发行站(相当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十堰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发行工作。
配站长1名。
5、十堰广播电视文化产业中心(相当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广播电视资源、资产的经营开发,发展壮大文化产业;负责开发广播电视资源,延伸广播电视产业链;负责中心内部事务管理和中心经营工作。
配主任1名,副主任3名。
6、十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相当副县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负责十堰地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和管理;负责有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 负责数据宽带接入服务以及信息资讯服务等; 负责公司内部事务管理。负责对台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
7、十堰市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公司(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负责本地移动多媒体的网络建设和平台搭建;负责市场开发,客户服务;负责移动电视项目规划建设及移动多媒体的网络建设、运营管理、终端产品推广、设备运营维护等工作。
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十堰广播电视台暂不核定全额拨款人员编制,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统一研究解决。由原市广播电视局成建制划入十堰广播电视台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其人员经费仍按照市编委核定的事业编制基数由市财政局继续拨付给十堰广播电视台,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按照定编定岗的原则由市编办另行核定。领导职数为:台长(党委书记、总编辑)1名、副台长3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总编辑2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干部职数80名(含7个直属机构),其中正科级33名,副科级47名。
2020年3月29日,被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2019年度十堰市投资项目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